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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水吃水 吃上官司
启东一水资源所所长受贿获刑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05-30 字体:[ ]

日前,启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市水利资源管理所原所长陆某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缴在案赃款人民币112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7年7月,启东市审计局配合当地纪委对该市水利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根据水利资源管理所提供的“水资源费征收台账”和有关企业抄表记录,审计人员深入多家地表水或深井水取水企业现场核实分析后发现,该市水务局下属的水利资源管理所存在漏算水费、计时表功率折率计算随意、未按实际抄见数收费等问题,其中:一家企业的水资源费承包缴纳,但却无法提供承包缴纳书面合同或协议,也提供不出具体的每年承包金额,无法从数据上看出承包的轨迹。同时,审计人员还在调查中发现,该市水资源所水费征收分南、北片两组分工征收,南片征收员陆某和施某多年来不愿意与北片征收员调换,水费随意减免或少收的问题比较严重。审计人员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春节前至2017年8月期间,陆某利用其担任该市水利资源管理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在水资源费收取、深水井封填工程承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有关企业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117000元,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启东市审计局张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