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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一名街道工作人员贪污居家养老补助金获刑

来源: 崇川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11-15 字体:[ ]

近日,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虹桥街道工作人员朱某贪污居家养老补助资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9年3月,崇川区审计局在实施2016-2018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朱某在担任虹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职管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增养老服务对象每月餐费金额的手段,虚报冒领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涉嫌贪污,并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崇川区监察委员会。

经崇川区监察委员会进一步查明,朱某在2014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间,先后44次骗取区财政居家养老助餐金共计26.03万元,占为己有。根据查清事实,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朱某作出上述判决。

王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