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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四名村干部虚报申领涉农补贴被查处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05-31 字体:[ ]

近日,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镇)某村4名村干部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冒领涉农补贴40502.42元,受到党纪处分。

2017年6月,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镇)审计室在实施上述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某于2014年11月将农资补贴款21180.82元缴入村账;村干部许某、张某于2016年3月分别将农资补贴款12916.95元、5861.65元缴入村账。审计组向该村主要负责人核实情况了解到,该村原会计辅导员杨某考虑到涉农补贴的申报有时间要求,且该村村民存在未缴纳土地租金并强种政府预留地的现象,为减少后期规模种植、涉农补贴方面的矛盾,与村支部书记陈某商量,决定以村干部的亲属许某、丁某、王某以及该村支部书记陈某等人的名义虚列种植面积1451.87亩。2013年9月,水稻良种补贴18399.3元分别打至许某、丁某、王某的一折通上;2013年12月,小麦和油菜良种补贴13860元分别打至许某、丁某、王某的一折通上;2014年3月,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8243.12元打至陈某一折通上,合计总金额40502.42元。该村2014年底得知镇政府在对涉农补贴进行清理后,将涉农补贴款39959.42元缴入村账,余款543元仍存该村村主任处。为维护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的严肃性,审计组迅速将上述情况移送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查处。目前四名村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陈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