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2-21 14:5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9年12月31日在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顾宗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工作,市长徐惠民同志和常务副市长单晓鸣同志均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审计部门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查。据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审计局将问题进行分解,向32个部门和单位发出审计整改交办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按要求逐条逐项整改,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

截至2019年10月底,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纠正,对12名责任人员依纪依法处理处分;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对个别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8.62亿元,促进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资产移交47.68亿元,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0.47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0.16亿元,推动专项资金2.48亿元拨付到位,制订完善制度42项。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

(一)关于预算收入129598.17万元未及时缴库问题。问题涉及到的市本级、南通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和通州湾示范区已全额缴库。

(二)关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未及时调整问题。市财政局在2019年市级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中,已加强与市医保局沟通,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及时完整编制了当年预算调整方案。

(三)关于崇川区、港闸区和南通开发区以前年度新农合基金结余1010.97万元未并入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问题。崇川区、港闸区和南通开发区已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并入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四)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1136万元未及时分配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底,市财政局已下达用款单位14609万元;已有分配方案,因未达到项目序时进度尚未拨付12839万元;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尚未明确分配方案3688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够完整问题。南通开发区已将问题涉及到的良种场、种畜场两家区属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2家企业已将2018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37.02万元全额上缴财政。

(六)关于个别项目重复安排预算问题。重复安排的预算资金100万元已收回。

(七)关于部分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2019年8月,市财政局在《关于编制2020年市本级预算的通知》中明确,对绩效评价效果差,在市委巡察、审计及财政监督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扣减当年并取消下年所涉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其中:针对文化产业人才引进专项未执行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宣传部结合实际,调整产业人才补贴政策,促进资金及时兑现。针对农业品牌创建专项预算未执行问题,经济薄弱村项目1440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针对水污染防治专项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生态环境局加强预算资金编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针对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发展专项预算执行率31%问题,2019年9月,市财政局在《关于编制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通知》中,要求相关主管部门编制产业转型升级资金和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方案,调减预计年度执行进度达不到80%的项目预算,从严预算考核管理,对于实际执行进度低于50%和80%的项目,分别予以取消和核减以后年度预算。

(八)关于科技发展资金年底无项目支出,部分资金滞留区级财政问题。市财政局会商市科技局已收回多下达各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2520万元。

(九)关于绩效评价覆盖面小问题。市财政局在《关于编制2020年市本级预算的通知》中明确,将所有的部门预算职能项目和政府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要求相关单位进行绩效跟踪和自评价。开发区财政局也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中明确,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选择部分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和再评价,促进项目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十)关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公开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结合部、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代拟的《南通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讨论稿)》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从制度层面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

(十一)关于通州湾示范区通过举债弥补财政缺口297982万元问题。2019年通州湾示范区大力压缩经费支出,行政经费较去年同期有较大降幅;国有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已于2019年3月划入沿海集团。沿海集团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市交通局、水利局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一)关于工程项目推进不力,预算执行率低问题。市交通局、水利局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科学编制项目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把控资金支付时点。2019年预算执行率较去年有大幅提高。

(二)关于河道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项,明确了河道景观绿化设计招标程序及适用范围,并引入第三方设计咨询,提高设计方案质量;初步形成了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承建单位信用管理,完善并提高河道整治项目管理水平。幸福竖河未存活的水生植物工程量已从结算费用中扣除,并扣减了监理费,对项目部缺勤人员处罚1.2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

(三)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2019年9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制定了《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政府采购的范围、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四)关于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结合市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市水利局、交通会计服务中心已分别将结余资金362.37万元、234.08万元上缴财政。

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审计

(一)关于骗取涉农惠农资金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底,各县市区共追回财政资金65.82万元,审计移送的5件案件中,2件已查处,3件正在核查中,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违规发放惠农补贴问题。各县市区积极完善数据比对系统,加大数据比对频次。截至2019年10月底,已追回财政资金562.69万元。其中:海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启东市下发《关于做好民政服务对象户籍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如东县下发《对享受民政补助人员信息与补助发放审核专项检查的通知》,如皋市下发《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专项核查的通知》,用制度规范相关惠农补贴发放。

(三)关于涉农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项目绩效不佳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底,19个未按期建成项目中,终止4个、已完成4个、变更1个、推进中10个。10个未实施的项目中,终止4个、已完成2个、推进中2个、整合统筹2个。已终止项目资金均归还原渠道统筹使用。海门市出台《海门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海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等制度,规范项目管理。11个经济薄弱村项目已出租,其余37个正采取系列措施,积极招租。

(四)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问题所涉通州区出台了《三余镇小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社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农业科资金支出管理流程》3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村居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序时支付工程款。

(五)关于扶贫政策未全面落实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底,问题所涉5个地区补发困难学生资助40.88万元。启东市出台《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海安市出台《海安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对困难学生的补助。相关地区对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智能化发展,海安市对建档立卡人员进行身份自动识别,简化结算流程,完成住院费用“一站式”结报,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如皋市、如东县94人已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应由财政补贴的基本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已全部退还。

(六)关于村级“三资”管理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海安市已督促有关区镇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人受党内警告处分,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防微杜渐。至2019年10月底,如皋市、如东县等6个地区已追回违规出借的集体资金和欠收租金539.53万元,剩余部分正在通过法院起诉、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积极追缴。相关县市追缴违规支出20.07万元。启东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通知》,南通开发区新开街道出台《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海门四甲镇出台《四甲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

四、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一)关于424套公租房无法分配入住问题。港闸区汇通公寓二期、新陈桥人家园二期424套公租房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可分配。

(二)关于南通开发区沙家圩小区棚改项目拆迁补偿不实问题。南通开发区已全额追回多补偿的14.27万元。

五、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关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及时取消问题。通州区、如东县、海安市、如皋市和市图书馆已清退22.63万元,无法清退的1.66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

(二)关于个别地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政策未落实到位问题。启东市已全额清退违规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593.53万元。

(三)关于少数部门、单位收取的保证金未及时退还问题。市政建设管理处等4家单位已清退93.99万元;因缴款单位放弃领款、无法联系等原因无法清退的23.3万元已上缴财政;正在清退51.17万元。针对原市规划局收取的机械式车位暂缓建设保证金5164万元未清退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涉及的7个项目进行了实地调查,督促仍计划建设的单位尽快实施。

(四)关于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南通市涉企收费清单目录》《南通市市级清费降本减负政策文件目录清单》,并及时在门户网站、APP公示,多渠道加强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

六、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关于停车管理制度建设滞后,部分建筑物车位配建标准低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南通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纳入2019年立法计划,正在征求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修订完善了《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通市实施细则》,明确了建筑物配建机动车位指标等相关工作要求,对市政务中心、崇川区行政审批中心、火车站站前广场、中南世纪花城配建不足问题进行分类核查,通过加强收费管控、增设公交轨道线路、停车场增扩建等措施,逐步解决百姓停车难题,并和交通部门会商,在火车站北广场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中充分考虑停车需求。

(二)关于部分公共停车场建管脱节、长期闲置问题。崇川区新区学校和新城小学两处停车场已全部移交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唐闸小学东侧等3个停车场,两处已投入使用,长泰路与资生路口停车场改建成新能源停车场,计划年底前投入使用。崇川区五步口公园配建的41个停车位因无道路通达长期闲置问题尚未整改。

(三)关于住宅小区配建人防工程被违规出租或变相出售问题。市委、市政府、军分区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人防工程管理水平,促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市人防办公室与行政审批局建立审批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简化人防工程使用许可审批流程,并拟通过减免措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有序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同时,市人防办约谈了相关企业,明确整改期限,并现场督办了部分人防车位的改签、退租。

(四)关于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结算不规范问题。市区路内停车收费主体已由百邦公司变更为市城建集团和文旅集团,未缴财政的停车费59.78万元已全部上缴。

七、市级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一)关于项目建设计划编制不科学问题。市大数据局和市工信局联合查找分析问题原因,认真落实整改。2019年10月制定了《南通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9-2025年)》, 并按发展规划要求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二)关于部分云平台服务覆盖面窄问题。市大数据局正在统筹做好华为云的市级部门业务填充工作,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城市云服务进行督促检查。

(三)关于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使用率不高问题。市大数据局出台《南通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动态更新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申请、授权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开放方面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使用率。

(四)关于部门、单位之间数据融合度不高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制度》,促进市区地下管线数据的融合共享。

(五)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大数据局已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等级保护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项目评审制度不健全问题。2019年7月,市大数据局出台了《南通市智慧城市和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南通市电子政务资源管理平台专家管理模块的开发和上线运行工作。

八、全市17家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园区)2017年至2018年绩效考核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关于地区生产总值体量偏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整体偏低,发展质态不优问题。市政府出台了17家园区统一执行的考核办法,市商务局等部门加强了绩效考核,引导各开发园区做优质态,提升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各园区通过出台科技创新创业、工业经济激励、科技人才奖励等政策,招引重大项目,打造领军企业,培育财政收入新增长点。苏通园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和《2019年度培大扶强的激励办法》,海安高新区出台《2019年工业经济、科技人才考核奖励办法》等考核办法。通州湾示范区2019年产业发展协议中对项目产出、年度达产销售、纳税总额、亩均税收等均作出明确约定,切实保障新招引项目的产出效益。

(二)关于部分开发园区排名下滑较多,与先进地区差距较大问题。各园区对照综合考评方法,逐项指标找差距、补短板,提升园区经济发展、开放创新水平和生态质量,争取排名逐年提升,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

(三)关于区镇合一体制导致园区运行效率低下问题。各园区认真研究,合理划分开发园区和街道事权,凸显园区经济发展主体功能,聚焦主业,确保集中精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土地开发等工作。苏通园区成立江海街道具体承担基层民生社会事务,管委会集中精力主攻经济建设。

(四)关于招商引资政策激励作用不明显问题。涉及的7家园区在2019年招商引资考核中,均向招商有功部门和人员倾斜;已奖励结算项目的开工时间、建设内容、实际产出等关键条件与协议不符的,扣减以后年度招商奖。南通高新区在2018年绩效考核中扣除中止项目招商奖10.91万元。

(五)关于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薪酬水平挂钩不紧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底,南通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4家园区已制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办法,调整了原有的薪酬考核体系。其他园区也在各自的2019年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中明确薪酬水平与绩效考核的紧密性。

(六)关于园区债务总额偏大,债务率偏高问题。各园区通过出让土地、增加收入等方式积极化解债务。

九、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关于部分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移交问题。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对未移交的47个代建已竣工项目进行了分类梳理,2019年7月前已移交10个,计划在2019年12月和2020年6月前分别移交23个和14个。

(二)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对组织实施的市本级城建项目均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追溯了原工程的邀标程序,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对原项目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研究制定了《南通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基建修缮工作管理制度》,对单位基建及修缮工作进行了规范。通州湾示范区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示范区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方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州湾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项目投资管理。

(三)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不到位问题。市第一人民医院修订完善了《基建工程变更、签证及预结算审核管理办法》,加强工程项目设计及变更管理,完善工程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市城建集团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强化现场落实,组织重点巡查,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四)关于材料价格控制不力问题。九圩港闸管理所对项目管理用房地砖等部分认质认价材料重新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严格遵循认价程序,从严控制材料价格。

(五)关于部分项目超付工程款问题。审计期间,相关单位超付工程款987.45万元已全额追回。

关于审计整改的后续工作,将从以下方面予以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提升管理力度。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做到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