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的报告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0:4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12月8日在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工作,市长吴新明同志对《南通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报告》《南通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阶段性整改情况的报告》均作出了批示,市政府办公室向17个部门和单位发出审计整改交办单,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要求逐条逐项整改。

截至2022年11月底,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6.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0.84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7亿元,推动专项资金1.38亿元补助到位,制定完善制度66项,1人正被立案调查、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个别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

(一)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至2022年11月底,问题涉及的市本级、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和创新区合计220851.87万元已全额缴库。

(二)关于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1.关于智慧城市及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市财政局已收回2021年结余,并将未支出的项目资金调整纳入2022年预算。至11月底,已下达指标13209.11万元,占预算78%,并督促用款单位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2.关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至2022年11月底,“鼓励市外各类院校向我市输送毕业生”项目和创新区人才发展专项已分别支出149.1万元和1267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均超过70%,较去年增幅较大;“鼓励市内各类院校向我市输送毕业生”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市财政局仍在整改中。

3.关于南通创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未考虑上年结余问题。2022年,创新区结合历年结余及实际情况,调减了人才发展专项预算13600万元,较去年下降46%。

4.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或支出问题。充电桩项目规划费用审计期间已全部拨付;开发区棒球场项目已启动,预计年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三)关于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问题

1.关于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招标工作不规范问题。轨交公司已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招标和公示中标结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监管资金总额、标段和招标银行数等内容,规范了招标行为,并与银行监管机构协商确定评分依据,提高了评分准确性。

2.关于部分专项债券资金脱离专户监管问题。审计期间,轨交公司等2家公司已将脱管资金13.4万元转回监管专户。

(四)关于部分地块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取问题。宇鹏生活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地块因用地企业无力开发,开发区拟启动法律程序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合同定金;南通瑞思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地块因用地企业申请清算注销,开发区已明确牵头部门与企业协商收回土地;江苏奥蓝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出让金1602.01万元未收取问题,市资规局反映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已与企业初步达成和解意向。

(五)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

1.关于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问题。2022年7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半年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省预算一体化系统也拟于近期上线绩效监控模块,待功能稳定后对绩效运行进行常态化监控。

2.关于对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2022年8月,市财政局组织召开政府项目绩效评价专题研讨会,对24家第三方机构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了行业监督和业务指导。

3.关于部分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问题。通州湾示范区2个项目均已设置绩效目标,并于2022年8月完成了绩效评价。

(六)关于部分往来和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市财政局、开发区和苏锡通园区对往来和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清理后余额26576.31万元已全部缴库。

(七)关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保证金账户结余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审计期间,已对413万元结余进行清理,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关于部分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低问题。市市政和园林局修订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督促市政设施管理处和园林绿化管理处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规定科学编制预算,制定了《市政和园林局系统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使用规程》,规范项目管理并动态监督资金执行情况;市红十字会已调减相应项目2022年预算;市农业农村局结余资金已被市财政局全部收回。

(二)关于部分单位非税收入及无须支付款项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城管局已将款项全额上缴,合计223.61万元;市公安局及其分局对涉案结案资金进行了清理,并上缴164.82万元,剩余31.62万元因涉案人员未出狱等原因正在清理中。

(三)关于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节能监察中心等5家单位未入账资产均已登记入账。

(四)关于部分资金未能发挥使用效益问题。如皋市红十字会已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市红十字会、市公安局闲置资产均已分配使用。

(五)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工信局已收回多发放的奖励资金8万元,多核定的补助20.47万元已在支付项目尾款时进行了扣减;市农业农村局已收回未开工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3个未达申报条件的“5215”项目开工建设节点奖励966万元已退回开发区财政。

(六)关于个别项目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问题。市发改委已根据要求,在新一轮政府采购中予以规范。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关于部分指标未达到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问题。并入“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加大了护理型床位建设,我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已达标。市民政局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推进养老机构向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开放,提高了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比例;制定《南通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拓面提质,持续深化“链式养老”服务模式,鼓励专业机构承接运营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至2022年11月,苏锡通园区1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承接覆盖面已达100%;通州湾示范区因体量小,暂未由社会力量承接,已委托三余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通州区强化了绩效考核及奖补政策激励,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承接居家养老服务。

3.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慢、资金闲置问题。至2022年11月底,使用进度慢的资金已拨付使用3268.9万元,余1771.21万元已收回;闲置资金784.62万元已收回。

4.关于部分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及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市民政局已督促指导通州区、苏锡通园区等4个地区加强与资规、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住宅区公益性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六同步”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至2022年11月底,已有10个小区调剂配套了1187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7个养老服务设施应移交未交的小区中,2个已移交,3个因暂不符合移交条件延后移交,剩余2个因房屋性质原因无法移交。

5.关于部分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未完成消防验收的3家养老机构中2家已完成,1家已暂停运营并妥善安置住养老人;1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助餐服务企业已办证,5名食堂工作人员均已办理或更换健康证。

6.关于部分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老化、闲置或被占用问题。相关老旧、破损设施已更换,被占用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已归还;闲置的养老服务站和健身器材已使用。通州区出台《关于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绩效考评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通州湾示范区建成1个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并指导村居养老服务站正常开展服务。

7.关于部分街道未配置老年人护理站问题。2个街道老年人护理站均已建成。

8.关于部分老人未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问题。通州区未享受服务的老人已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通州湾示范区及苏锡通园区江海街道已按要求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

9.关于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政府购买服务问题。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的政府购买服务补贴3.55万元已追回。

10.关于长期照护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已死亡人员享受的照护险待遇、重复享受的照护险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5.2万元已追回;新增1家养老机构纳入照护险服务协议管理。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

1.关于部分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问题。违规享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对象均已清理,追回资金46.59万元;违规发放的已死亡人员医疗救助资金15.34万元已全部追回。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措施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14项制度,规范社会、医疗救助管理。

2.关于部分人员重复享受救助待遇问题。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待遇对象均已清理,并追回资金72.99万元。市民政局及市残联、通州区、如皋市、如东县均出台相应制度文件,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审核把关。

3.关于部分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问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被纳入救助范围,低保对象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已由财政全额补助。市民政局、如皋市、通州区均出台制度文件,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自查和督查等方式,提升救助精准度。

(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

1.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问题。至2022年11月底,已拨付623万元。海安市2066万元已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如皋市800万元待关闭的燃煤锅炉审核后发放。

2.关于个别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违规使用的600万元已被市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入库项目。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南通市生态环境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

3.关于部分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问题。海安市加大3个项目协调力度,强化资金筹措,将根据运维情况及工程审计结果支付工程尾款。如皋市1个项目因绿化不达标等问题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待施工方整改后支付工程款。

4.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海安市、如皋市4个未按设计施工的项目,已督促施工单位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了部分工程量,同时对部分参建单位进行了处理处罚;如东县约谈了建设单位及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人,并责成重新开展审计,对履职不到位行为按合同约定进行了处罚。

5.关于部分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问题。海门区、海安市已对损坏的绿化进行了排查补种,并按要求做好日常养护管理。

6.关于部分生态环境高质量考核目标未如期完成问题。问题涉及的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国考、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三项考核指标已达标。

(四)全市沿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关于部分地区化工企业关闭退出未完全到位问题。14家企业“三清”工作已落实;4家未退出省化工生产企业底单的企业中1家已退出,3家拆除工作已完成,待验收合格后退出。

2.关于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贮存不规范问题。危废和危化品均已清理或入库贮存。

3.关于部分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问题。相关企业已按照要求规范处置拆除设施和废弃物。

4.关于个别地区未及时申请调整企业行业代码问题。开发区已履行代码申请调整程序。

(五)全市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关于部分地区整治不够彻底,处置过程和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4家企业已彻底“两断三清”;2家违规重启企业已关停搬离;启东市对疑似危化品已作为危废由专业机构规范处置。

2.关于部分地区排查不够细致,存在瞒报漏报现象问题。7家未能排查发现和5家已排查未上报的小化工企业均已关停、搬离并清除违规储存的危化品。

3.关于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影响整治效果问题。相关部门、地区积极整改,完善了违法违规“小化工”甄别认定和专家论证机制。市安委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开发区制定了《关于违法违规“小化工”认定办法(试行)》等2项制度,通州湾示范区出台《违法违规“小化工”专家论证、甄别确认流程实施办法(试行)》,海门区出台《关于开展违法违规润滑脂润滑油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通州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违法违规“小化工”甄别机制的通知》。启东市、开发区加强了“小化工”网格化管理力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关于协同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小化工”常伴生土地违规使用、环境隐患等问题。6家“小化工”企业已关停或停业整改。

5.关于对其他涉及危化品经营、使用的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崇川区企业已停业接受调查;如东县企业已将危化品退回供应商,并改进生产工艺替代使用了非危化品。

(六)市本级城市运营维护资金(市政园林部分)专项审计

1.关于部分项目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市市政设施处制定了《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暂行管理办法》《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明确了代理机构的审查职责,对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派业主评委参与评标;约谈了2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2家伪造业绩材料的企业自2022年9月起被禁标一年。

2.关于维修材料出入库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市市政设施处制定了《材料管理办法》,加强材料出入库管理并定期抽查盘点,做到账实一致;拟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财务软件升级改造,完善材料采购、库存管理、成本核算等系统功能模块,提高项目成本核算精准度。

3.关于个别标段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园林绿化处与养护单位商定不再补植,并按2022年最新一期的苗木指导价计算扣减了养护经费1.24万元;修订了《绿地管护考核办法》《绿地养护工程量动态调整流程》等3项制度,加强对养护公司的考核与巡查。

4.关于社会单位的城市照明电费未及时收缴问题。至2022年11月底,已收回29.22万元,余0.46万元正在催收中。

(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1.关于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域名备案申请,未使用的模块已正常使用,并完善栏目功能,通过食品安全周等活动提高平台知晓率;市住建局开展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普及资金政策,优化线上表决功能模块,精简流程,提高系统使用率。

2.关于部分市级信息化项目未纳入监管问题。市卫健委已向市大数据管理局申报2022年项目,纳入监管;市人防办将在下一期信息化项目申报中予以规范。

3.关于个别建成项目未及时登记入账问题。市住建局已登记入账。

4.关于部分单位网络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市住建局2022年10月组织开展了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并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检查,提高了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响应防御能力。

5.关于部分单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10个未进行等保定级备案的信息系统均已完成;5个未通过二级等保测评的系统中有3个已完成,2个准备开展测评;1个未通过三级等保测评的系统已完成;1个未重新开展等保测评的系统改造项目已完成测评采购。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关于未全面落实检测综合报告制度问题。市住建局已组织召开制度宣贯会,修订了《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抽测抽样技术导则》指导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施行,并加大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关于部分工程质量、进度管理不到位问题

1.关于部分工序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施工或做好成品保护问题。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造价进行了核减;市城建集团已对绿化未达设计要求的区域进行了补植,并修复了被损坏的人行道和停车位。

2.关于部分项目工期滞后,影响投入使用和发挥效益问题。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论证,强化科学统筹和进度管理,合理控制工期。

(三)关于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对合同约定的考核条款执行不到位,影响合同严肃性问题。秦灶街道修订完善了工程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并落实考核机制。

2.关于合同条款不严谨,导致合同内容无法执行问题。盛和公司加强工程管理,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编制、审核水平。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继续加强跟踪,加大整改推进力度,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积极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推动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