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通海大道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5号(总第228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2-20 14: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南通市审计局于2020年1月完成了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以下简称通州湾示范区)通海大道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体工程经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总长约11.55公里,全线道路规划红线总宽110米。预算总价33150万元,含道路、桥涵、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内容。资金来源为通州湾示范区财政资金和国有公司融资。

主体、路基吹填、交通设施工程由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组织实施,施工合同由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签订。围埂土方、围埂水系等前期工程建设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原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负责实施。

主体六个标段、路基吹填、交通设施工程,经公开招标分别由南通利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政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北京欣江峰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港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风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招标代理从入选中介库中抽取,由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勘察设计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由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路基吹填、主体工程监理通过公开招标分别由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兆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实施。

该项目于2013年9月27日开工,2015年10月7日竣工,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

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并报送竣工决算金额46396.23万元。经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决算金额16274.87万元。审定竣工决算金额27300.71万元(不含因缺基础资料、不具备审计条件的围埂垦土方等工程2820.65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立项等前期手续。该项目未编制项目建议书,未开展可行性研究,无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在未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只经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就开工建设。

(二)部分内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该项目设计及围埂土方、围埂水系、线杆迁移等五个标段的施工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金额合计2771.31万元。

(三)工程管理不到位

1.项目建设主体不明确,资金来源和拨付渠道不明晰,无扎口管理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竣工决算编制时间过长,质量偏低。

2.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结算条款不合理。合同条款允许清单工程量有5%的误差,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关于“工程量应按实结算”的规定,增加了虚列工程量、虚增工程成本的潜在风险。

3.未按合同约定对参建单位进行考核。合同约定的对参建单位履约质量、进度、人员到位情况进行考核的内容均未履行,奖罚条款成为一纸空文。

4.主体第六标段工程付款进度超过合同约定。该标段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40%(扣预留金后),而工程竣工时实际已付至同口径的50%,提前支付451万元。

5.保管、存档责任制未落实,导致工程关键性资料缺失。围埂土方等10个子项缺少测绘原始数据、结算明细等资料;主体第六标段工程未对标底最终版本进行核实,先后出现不同版本的标底资料。

6.未对测绘报告数据严格把关。决算资料中提供的第三标段工程测绘报告部分数据与实际施工内容、施工范围不符,多计外购土方约1.2万立方,多计金额约24万元。

(四)多计决算金额。因多计工程量、新增项目高套定额、部分材料价格偏高、错计规费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3293.82万元。因无依据计提管理费、多计竣工后发生的资本化利息等原因,多计与工程相关费用12981.05万元。

对上述问题,南通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通州湾示范区强化立项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及招投标程序;明确扎口管理部门,落实责任主体,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强化合同约束力,严格按合同进度付款,及时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工作。目前,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决算金额已予扣除;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南通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