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府前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6-07 14:0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7年第7号(总第1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审计局完成了通州湾示范区府前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州湾示范区府前路工程由通州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具体组织实施。工程起点位于经一路,全长3060米,城市次干路标准,道路红线宽为36m,双向四车道,全线含5座简支桥梁,估算造价1.25亿。建设资金来源为通州湾示范区财政性资金。

该工程共分一、二两个标段,经公开招标,一标段由南通利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4000万元;二标段由南通市政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3812.46万元。工程设计单位为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竞争性谈判,监理单位为南通城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工程于2013年2月开工建设,当年12月竣工验收。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

建设单位报送该工程竣工结算总金额为7811.51万元,经审计,核减361.63万元,审计核定结算金额为7449.88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审计依据竣工图纸、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现场签证等资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现场勘察结果,对多计土方及道路面积、管道预埋等工程量,材料调差未下浮,人工调差未按合同条款执行等予以调整,核减361.63万元。

(二)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表述不清

该工程招标文件中关于人工费调整的规定前后矛盾,按“投标报价方式”中的规定人工费属于可以调整的范围,但按招标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人工费不属于调整的范围。同时,关于材料费差价部分是否下浮的规定也不够明确,导致审计过程中产生争议。对此,审计根据相关资料、现场踏勘情况等对工程量进行了调整,产生的争议已在审计过程予以解决。

对上述审计结果,实施单位均予以确认并纠正。

南通市审计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