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兴花园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5号(总第216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南通市审计局于2018年12月完成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开发区)保障房项目瑞兴花园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及概算情况

该项目由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立项,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赋建设公司)组织实施。建设内容包括多层及以上住宅、地下车库、人防及公建配套等建筑,占地面积123842.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745平方米,投资估算约82000万元,所需资金由炜赋建设公司负责筹集,最终与市开发区财政结算。

(二)工程建设情况

经公开招标,项目景观绿化设计、监理及桩基、土建、智能化、景观绿化、通信等施工分别由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南通瑞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方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南通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南通中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宜兴市太湖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戴园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达海智能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江苏赛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实施;经邀请招标,路灯工程由南通晨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主体、人防等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南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

工程主体于2014年2月15日开工,2015年4月30日竣工,同年10月30日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二、审计结果

建设单位送审竣工决算金额101972.05万元,经审计核实,实际为84100.7万元,审计核减17871.35万元,核减率17.5%。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项目未批先建。项目施工图设计、主体及人防工程的施工合同签订等工作均在立项审批前完成。

(二)主体及人防工程设计未公开招投标。项目主体及人防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合同价分别为339.65万元和42.3万元。

(三)建设单位管理不严,履职不到位。一是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建设单位未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考核监督,而是另行委托事务所进行初审,造成多支付审核费41.24万元;二是财务支出把关不严,重复支付桩基等工程合同印花税及绿化工程审标费共计1.27万元,其中绿化工程审标费0.9万元已根据审计要求追回。

(四)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错误等原因,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532.13万元,审计已核减。

(五)多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费用。多计应减免的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费1045.41万元、贷款利息16284.29万元、土地印花税及电力杆线迁移费9.52万元,审计已核减。

对于上述问题,南通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要求炜赋建设公司加强对工程及各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目前,炜赋建设公司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南通市审计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