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黄河路西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2号(总第204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11-21 15:4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我局于2018年6月完成了通州湾示范区黄河路西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通州湾示范区黄河路西段工程总长1.48千米,宽44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处理、土方、道路、桥涵、雨水、污水、路灯、标志标线等,未进行立项报批和概算编制。

工程建设单位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采取邀请竞谈的方式确定江苏省枢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工程设计单位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南通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

工程原计划2012年11月28日开工,2013年9月27日竣工。因受通州湾示范区规划调整的影响,该道路设计重新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实际开工日期推迟至2013年3月31日。

二、审计结果

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金额5186.83万元,审计核减210.13万元,核定金额为4976.7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工程立项程序不合规

该工程未编制项目建议书,未开展可行性研究,也无初步设计估算和投资概算,未进行立项报批,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第五条“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的规定。

(二)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施工单位采用多计工程量、重复计算等方式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审计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图纸、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等资料并结合现场踏勘,对多计价款进行核减,对施工期间材料价差的变化按合同规定予以了核增,总计净核减210.13万元。

(三)工程主体施工单位未公开招标

该工程施工单位江苏省枢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由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采取邀请竞谈、两轮报价的方式确定,合同价6389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和第九条“依照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的规定。

(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如实反映开竣工时间

竣工验收报告显示,工程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28日,与实际开工日期2013年3月31日不符;竣工验收日期未填写,未能如实反映工程开竣工时间。上述做法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的规定。

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及时编制项目立项的基础资料并履行报批手续;规范公开招投标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强化工程资料管理,严格把关,杜绝出现相关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建设单位按审计要求正在落实整改中。

南通市审计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