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路拓宽改造等三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14号(总第185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1-06 12:0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审计局对长江南路拓宽(工农路大转盘至裤子港桥)、长江中路拓宽(洪江路至工农路)、长江北路(越江路-城北大道)三个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及概算情况

三个工程均由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其中长江南路拓宽工程北起工农路大转盘,南至裤子港桥,长约3100米,宽50米;长江中路拓宽改造工程西起洪江路,东至工农路,长约4500米,宽50米,2009年该工程紫琅路至洪江路段因市政道路规划调整,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重大变更,由地面快速路调整为全长约2公里高架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路宽25.5米至53.5米,其中高架桥宽25.5米,高架桥依次跨越海港引河、世纪大道、崇川路及跃龙南路;长江北路南起越江路,北至城北大道,长约8000米,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涵、管线、绿化及附属设施等。三个工程总投资估算122700万元,其中:前期征地拆迁等费用估算23500万元,由崇川、港闸区政府负责筹措并实施,本次审计未涉及;工程费用估算99200万元,由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城建中心)组织实施,资金来源为市级城建资金。

南通市财政局核定并经市政府批准,上述三个工程概算总额87033.03万元。

(二)工程建设情况及主要参建单位

1.长江南路拓宽工程

经公开比选,工程设计由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

经公开招投标,工程监理由南通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道路主体及配套工程分别由南通市新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兴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天隆实业公司、南京蓝泰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中标承建。

2.长江中路拓宽工程

经公开比选,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选并完成了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经公开招标,工程监理由南通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华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承担。道路主体及配套工程分别由南通市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港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绿化造园开发总公司、江苏大通钢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风顺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上海秦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单位中标承建。

3.长江北路工程

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经公开招投标,工程监理由南通市泛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主体工程五个标段分别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城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利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环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配套工程分别由南通扬子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南京蓝泰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丰景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金阊园林建筑绿化有限公司、南通天隆实业公司等单位中标承建。

4.三个工程的照明工程直接委托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实施,按现行定额下浮10%结算价款,其中:电缆、灯具等主材通过政府采购确定。

供电工程根据市政府2008年第47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直接委托供电公司实施,工程所需电缆、大型设备等通过政府采购确定。

给水工程根据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决定》(通委发〔1996〕3号)及工程合同规定,委托南通市自来水公司实施,并按现行定额下浮10%结算价款,市财政按结算价的50%予以补贴。

5.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长江南路拓宽工程于2010年9月5日开工,2012年2月10日竣工;长江中路拓宽工程于2009年9月开工,2011年8月竣工;长江北路工程于2009年3月开工,2010年9月竣工。

二、审计结果

城建中心报送该三个工程竣工决算总金额71447.88万元,审计核减2148.36万元,核定工程决算总金额69299.52万元,其中:长江南路拓宽工程8220.96万元,长江中路拓宽工程35406.84万元,长江北路工程25671.72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因多计工程量、高套综合单价、高套人工材料价格等原因,审计对施工单位多计的2105.1万元予以了核减。其中:长江南路拓宽工程的的道路主体及配套工程等11个单体工程,核减248.75万元;长江中路拓宽工程的道路主体及配套工程等16个单体工程,核减1051.39万元;长江北路工程的道路主体及配套工程等17个单体工程,核减804.96万元。

(二)多计与工程相关费用

因多计取费基数等原因,审计对多计的设计、监理、检测等费用43.27万元予以了核减。其中:长江南路拓宽工程核减11.18万元;长江中路拓宽工程核减16.35万元;长江北路工程核减15.74万元。

上述(一)至(二)问题,实施单位均予以了确认及纠正。

(三)设计、检测单位未公开招标

长江北路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合同价711.1万元;长江中路拓宽工程检测直接委托南通市通佳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完成,合同金额分别为143万元、186万元;长江北路工程检测分5个标段直接委托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通佳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完成,签订4份合同,金额分别为89.78万元、77.96万元、35.56万元、84.47万元。

上述服务合同金额均已超过《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一)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标准。审计要求城建中心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四)超付检测费

长江中路拓宽工程检测费按合同约定进度已支付165万元,与审定结算金额127.01万元相比,超付37.99万元。审计期间,城建中心已追回上述超付款项。

南通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