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路两侧景观带(啬园路-裤子港河)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9号(总第232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15:0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南通市审计局于2019年12月完成了园林路两侧景观带(啬园路-裤子港河)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及概算情况

园林路两侧景观带(啬园路-裤子港河)工程列入2013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主要为南郊路至裤子港河段两侧及南郊路北侧两地块的新建景观绿化带。南通市财政局核定工程概算金额为4848.6万元。

(二)建设管理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绿化处)。2015年5月市绿化处建设职能转移到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当时该项目已竣工并处于缺陷责任期。

经公开比选,设计由上海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选。经公开招投标,监理单位为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标、B标工程分别由常熟市报慈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山湖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实施。

景观照明工程直接委托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施工,其中:电缆、灯具等主材通过政府采购确定。

该项目于2013年3月21日开工,12月24日通过竣工验收。

三、审计结果

市城建集团报审工程竣工决算金额3540.47万元。经审计,发现多计竣工决算金额432万元,该项目竣工决算金额应为3108.47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养护不到位,死苗较多,建设单位缺乏有效监管

A、B两个标段施工单位后期管养不到位,造成少数苗木未能存活,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补植,涉及工程造价约120万元。

(二)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对监理单位结算审核结果进行考核处罚

经审计,监理单位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准确率为93.77%,未达到监理合同约定的98%,应扣减监理费8.76万元,但建设单位在报送监理费决算时未予扣除。

(三)建设单位将不属于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费列入决算

市绿化处在该项目中列支了南通五水地区城市设计及经济策划咨询项目咨询费用240万元,该笔费用不在本工程概算范围内,不应列入本工程竣工决算。但市城建集团编报决算时未予以剔除。

对上述问题,南通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加强对施工及监理单位的考核。目前,市城建集团对多计决算金额已予扣除。

南通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