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第8号(总第219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9-24 17: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南通市审计局对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018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落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财政预算,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市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注重精准施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出台《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整合设立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引导优质项目落户我市。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创业贷”“助保贷”、科技“资金池”等财政金融产品在贷余额30亿元。

——注重统筹协调,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综合运用预算支出、银行贷款、政府债券等方式保障轨道交通、中央创新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市本级安排50项“为民办实事”资金3.9亿元。提高高标准农田市级补助和困难群体补助标准,扶持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加大环保投入,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注重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对区转移支付补助办法,调动地方发展积极性。出台《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的通知》,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督查考评和问题整改。制定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年来,审计部门不断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移送案件线索56条,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5人立案查处中(含以前年度移送)。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审计整改交办单,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各地区就有关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18年12月29日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级决算草案情况。市财政局编制的市级决算草案表明,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5528万元,支出16924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842816万元,支出29462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026万元,支出119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32549万元,支出1718098万元。

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129598.17万元未及时缴库。至2018年末,市本级103493.32万元、南通开发区23705.45万元、苏通科技产业园区123.54万元和通州湾示范区2275.86万元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19年7月8日,上述收入已全部缴库。

(二)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未及时调整。2018年初,经市人代会批准,市级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分别为15622.02万元、24121.31万元;2018年1月起,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县级基金纳入市级统收统支,当年实际收支分别为46054.12万元、48614.91万元,超年初预算194.8%、101.5%。市财政局未将上述事项纳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的预算调整方案中。

(三)崇川区、港闸区和南通开发区以前年度新农合基金结余1010.97万元未并入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09年,我市将崇川区、港闸区和南通开发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市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至2018年末,三区尚有新农合基金结余1010.97万元未及时并入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其中崇川区115.33万元、港闸区183.46万元、南通开发区712.18万元。

(四)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1136万元未及时分配。2018年,市财政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221704万元,至2018年末,有31136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至审计时,仍有23058万元未分配。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够完整。2018年,南通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南通市富民港良种场、南通市富民港种畜场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两家企业2017年净利润合计507.49万元,国有资本收益137.0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六)个别项目重复安排预算。2017年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费预算100万元,当年未形成支出,指标结转2018年。审计发现,2018年又重复安排了100万元预算。

(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

1.部分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2018年,11个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总体执行率78%,但有17个小项执行率低于50%,预算总额21985万元,实际支出6595万元,支出平均进度只有30%。其中文化产业人才引进专项、农业品牌创建专项预算未执行,水污染防治专项预算执行率11%,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发展专项预算执行率31%。

2.科技发展资金年底无项目支出,部分资金滞留区级财政。2017年12月,市科技局、财政局无项目补助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2520万元,占当年科技发展专项支出预算11.7个百分点,由于主管部门跟踪不到位,至审计时,上述资金仍没有兑现到企业,滞留区级财政。

(八)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1.绩效评价覆盖面小。2018年,市财政局组织各预算单位对177个10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价,项目资金覆盖面仅37.1%;南通开发区尚未对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面也很小,2018年市财政局仅对城市建设和维护专项资金、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中的“委托第三方监测评估费用专项”两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占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总额的13.4%;南通开发区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覆盖面也仅为7.4%。

2.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公开不到位。以前年度绩效评价揭示的部分问题,至审计时仍未有效解决。2018年,各预算单位实施的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均未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实施的14项绩效再评价和重点评价结果仅公开1项。

(九)通州湾示范区通过举债弥补财政缺口297982万元。2018年末,通州湾示范区财政收支累计缺口297982万元,主要通过所属平台公司举债解决。

针对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根据审计要求落实整改。

二、市交通局、水利局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市审计局对市交通局、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总体良好,“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

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工程项目推进不力,预算执行率低。2018年市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年初预算分别为16130万元、2684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仅1243.25万元、46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7%和17.4%。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不力、计划建设项目未能如期开工。

(二)河道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幸福竖河治理项目绿化工程设计单位无园林绿化设计资质,灌木密度设计异常,河坡绿化工程大部分项目无法按照设计施工;抽查水生植物成活率,发现设计品种与自然水质不匹配,管护粗放,成活率很低,只有16%至27%;建设单位对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监理对进度和造价控制不力,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缺勤率高,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

(三)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2018年市运管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38万元执法服,在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况下进行采购,确定中标单位。后又擅自增加县区运管处执法服采购,合同金额增至80.53万元。

(四)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至审计时,市水利局有4项专项资金结余362.37万元、市交通会计服务中心有以前年度结余234.08万元,合计596.45万元未上缴财政。

针对存在问题,交通、水利部门正根据审计要求落实整改。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审计

2019年1月至4月,市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2016年至2018年市本级(南通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及海安、如皋、如东、启东、海门、通州6个县(市)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76个乡镇、675个村、3761个农户,涉及资金54.5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各项政策,不断完善惠农、扶贫及农村“三资”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持续改善民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农村“三资”规范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骗取涉农惠农资金。8个村、4家合作社及种植户、5名村干部,通过伪造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骗取涉农惠农补贴246.42万元。

2.违规发放惠农补贴。对2508名已死亡或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养老金、耕地保护补贴等惠农补贴653.04万元。

3.涉农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项目绩效不佳。至审计时,10个项目未实施、19个项目未按期建成,涉及金额7798.5万元;48个经济薄弱村政府扶持项目未如期实施到位,部分村购置的经营性房产租不出去、长期闲置。

4.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43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提前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涉及金额2933.99万元。

5.扶贫政策未全面落实。建档立卡困难家庭中,有213人次学生未享受教育资助、189人次学生资助标准未达标、1582人次高中生学杂费先收后退等,涉及金额163.18万元;低收入人员中,有2385人次未能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787人未享受基本医疗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94人未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涉及金额1353.4万元。

6.村级“三资”管理问题依然存在。4个村通过虚列用工补助、投资收益不入账等方式,私设小金库43.98万元;9个村出借集体资金1465.11万元逾期未收回;30个村未及时足额收取土地、房产等租金1111.35万元;53个村不同程度存在村营收入不真实、支出和票据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2685.14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审计期间已责成收回资金1911.78万元、督促拨付资金623.19万元。

(二)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2019年1月至2月,市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厅统一要求,对市区(包括市直、崇川区、港闸区、南通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以及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 424套公租房无法分配入住。港闸区汇通公寓二期221套公租房、新陈桥人家园二期203套公租房分别于2014年7月、2015年1月建成。至2018年末,上述424套公租房仍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能分配入住。

2.南通开发区沙家圩小区棚改项目拆迁补偿不实。冠达纺织商城砂石场地补偿款15.54万元,经核实,实际只需补助1.27万元,多补偿14.27万元,超过应补额11倍。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地区和部门积极整改。目前,港闸区汇通公寓二期已补办竣工验收备案,新陈桥人家园二期项目正在办理过程中。南通开发区已追回多补偿款项14.27万元。

(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018年11月至12月,市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厅统一要求,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此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继续予以了关注。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及时取消。包括通州和如东的房屋转让手续费,海安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市区和如皋的图书借阅卡遗失补办费等,涉及金额24.29万元。

2.个别地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政策未落实到位。启东住建局违规收取保障房、卫生院等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593.53万元。

3.少数部门、单位收取的保证金未及时退还。原市规划局机械式车位暂缓建设保证金5164万元、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工程保证金14.4万元、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地恢复保证金10万元、苏通园区建设环保局工程保证金136.86万元、如东城管局渣土押金7.2万元未清退到位。

4.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问卷调查显示,46.7%的企业认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不够,23.1%的企业不知道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35.7%的企业不清楚清单具体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整改。除机械式车位暂缓建设保证金和苏通园区工程保证金正在清理外,其他违规收费已全部清退;市发改委制定了《南通市涉企收费清单目录》《南通市市级清费降本减负政策文件目录清单》,完善涉企收费管理,编印成册发给企业及相关单位,并及时在门户网站、APP公示,多渠道加强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

(四)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8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市区停车泊位存量不断增加,百姓对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总体较满意,但布局仍不均衡,尤其是六桥以内核心商业区停车矛盾比较突出。市民对停车改进工作仍充满期待。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停车管理制度建设滞后,部分建筑物车位配建标准低。2007年市政府印发的《南通市市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于2012年6月失效,至审计时未出台新规定,存在扎口管理主体不明确,市区停车泊位存量不清、管理不善等问题;公共停车位建设规划执行缓慢、2013年至2015年执行进度只有34%;市政务中心、崇川区行政审批中心、火车站站前广场、中南世纪花城等人流量较大建筑物,停车泊位规划及设计前瞻性考虑不足,停车难问题突出。

2.部分公共停车场建管脱节、长期闲置。2017年,崇川区已建成的新区学校、新城小学停车场,共383个停车位,因未明确接管部门,未能及时移交使用。港闸区建成的唐闸小学东侧等3个停车场,共339个停车位,因配套公厕及管理用房内部装修未明确在合同招标范围内,造成施工扯皮,未能顺利交接并使用;五步口公园配建的41个停车位因无道路通达,长期闲置。

3.住宅小区配建人防工程被违规出租或变相出售。审计抽查发现,南通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发商,存在将人防车位使用权长期(最长70年)转让给小区业主的变相出售行为。

4.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结算不规范。市百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上缴停车费收入,少缴财政59.78万元。

上述问题中,市区路内停车收费主体已由私营企业变更为国有企业,未缴财政的停车费收入已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五)市级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2019年3月至5月,市审计局对2015年至2018年市级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市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民生应用系统使用更加便捷。

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计划编制不科学。2015年市交通局“市民卡工程”项目计划投入13000万元,合同金额只有2568万元;市科技局“智慧南通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南通工程”计划投入2500万元,合同金额只有100.88万元,计划金额远大于实施金额。原市文广新局“文化南通”和原市旅游局“畅游南通”一期项目未实施,经原市经信委同意,上述项目二期又列入后续建设计划,至审计时,上述一、二期项目均未实施。

2.云平台及数据共享融合不充分。

部分云平台服务覆盖面窄。华为云(市政府、苏通园区与华为公司共建)仅向22家市级部门提供云服务,存储利用率不到1%;城市云(大数据集团建设)以自用为主,只向5家单位提供服务,存储利用率11%。

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使用率不高。至审计时,该平台共汇集21家单位136项数据,仅有8家单位申请订阅311项次数据,其中212项次通过申请,占68%。部分数据提供单位审批时间较长,最长的审批时间超过100天,影响数据共享交换效率。

部门、单位之间数据融合度不高。原市规划局地下管线管理系统项目,未与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地下管线数据和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路灯地下管线、排水管线信息对接。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财政资金投入建成的25个系统平台开发项目中,有10个未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和测评。

4.项目评审制度不健全。原市经信委和市大数据局未建立评审专家库,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抽查发现,“智慧安监”、市重大产业项目智能监测服务系统和市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三期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和评审两个环节的专家重合度分别为100%、66.7%和66.7%。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根据审计要求进行整改。

(六)全市17家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园区)2017年至2018年绩效考核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9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5家国家级开发区和12家省级开发园区2017年至2018年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开发园区作为全市经济建设主战场,发挥了示范引领和平台支撑作用。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地区生产总值体量偏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整体偏低,发展质态不优。2018年,我市仅1家国家级开发区GDP总量超过全国平均值,个别省级开发园区占版块GDP总量比重仅为2.9%;5家国家级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版块比重分别为8.6%、21.6%、14.1%、16.1%、25.9%;17家开发园区规模以上企业亩均税收平均值为14.25万元,最低仅为4.44万元。

2.部分开发园区排名下滑较多,与先进地区差距较大。2018年,5家国家级开发区中有4家较2017年排名下降,最多下降了47位;我市排名第一的开发区综合评价得分408.97分,与全省排名第一的苏州工业园区828.42分差距很大。

3.区镇合一体制导致园区运行效率低下。17家开发园区中有14家开发园区实行区镇(区、街)合一体制,承担较多基层民生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和人员日益臃肿,运行效率低下,脱离了园区设立的初衷。

4.招商引资政策激励作用不明显。普遍存在招商引资奖励普发普享问题,未能向招商有功人员倾斜;南通高新区部分项目仅凭外资注册即领取招商奖;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开发区、苏通园区部分终止项目未按照考核办法扣发招商奖;崇川开发区考核办法中项目信息权重偏高,导致项目信息数奇高但落地项目少,实际招商成果差。

5.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薪酬水平挂钩不紧。部分园区考核结果靠后,而领导班子薪酬水平靠前;相反,部分园区考核结果靠前,而领导班子薪酬水平靠后。部分园区存在乱发奖金问题,领导班子干事创业动力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各开发园区正在积极整改;市政府出台了17家园区统一执行的考核办法,市商务局等部门加强了绩效考核,引导各开发园区做优质态,提升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加大力度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引领辅导建设单位规范编制项目决算,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管理。全年共出具竣工决算报告59份、审计核定单556份,审计总额75.38亿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5.14亿元,平均核减率6.8%。同时,主动跟进轨道交通、中央创新区、五山及沿江地区景观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反馈跟踪审计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及保障作用。

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移交。至审计时,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有47个代建已竣工项目未办理移交,投资总额48.46亿元,其中2017年及以前年度45个,投资总额47.68亿元。

(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如狼山水厂北侧规划路、汽车性能检测中心迁建等项目的设计,通州湾示范区黄河路、商务大厦等项目的施工,均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5347.22万元。

(三)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履职力度不够

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不到位。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及康复中心综合楼装修工程因设计不完善,造成大量变更,导致结算价超出合同价1031.81万元,占比达65.5%;长江南路绿化工程D标段,因建设单位把关不严,施工单位私自变更苗木品种,导致增加苗木费用42万元,审计已予以核减。

2.材料价格控制不力。如九圩港闸除险加固项目管理用房、通师一附二期幕墙及门窗工程部分材料认价明显高于市场价,导致工程造价虚高。经审计,分别核减75万元、32万元。

3.部分项目超付工程款。如长江南路绿化项目景观照明工程审定价340.07万元,工程款支付383.54万元,超付43.47万元;九圩港闸除险加固项目室外恢复工程,审定价392.52万元,工程款支付429.5万元,超付36.98万元;通州湾示范区北二干河驳岸及景观绿化、湖前路、南都路三项工程,审定价4030万元,工程款支付4937万元,超付907万元。审计指出后,上述超付工程款987.45万元已追回。

五、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编细编实预算内容;尽早明确政府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和收支计划,及时兑现政策资金。二是完善对支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定期通报和考核机制,促进提高预算执行率;规范支出科目使用,提高财政决算准确性。三是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上报制度,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清查和基建并账工作。

(二)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加大贯彻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跟踪问效,已到期和绩效低下的政策要及时清理修订。三是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逐步做到年初预算报告重大资金绩效目标、决算草案报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三)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一是完善乡村振兴、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确保重大政策措施目标实现。二是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位。三是从完善体制、严明考核、严控债务、做优质态等方面推动各开发园区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向现代化产业园区转型。四是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完善招投标制度,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南通市审计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