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3号(总第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南通市审计局于2020年1月完成了东方大厦2号楼装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东方大厦2号楼装修工程经市发改委批准,由市残联负责实施,建设内容包括外墙及室内装潢、消防系统完善、空调安装、弱电工程及外接供电设施工程等,装修面积3700平方米。项目概算115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该工程于2013年1月31日开工,2015年3月10日完工。建设单位报送竣工决算金额1177.92万元,审计最终审定979.7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及相关费用。因部分工程量计算及计价错误、建设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未有专业人员审核以及将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费用计入工程成本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198.13万元。
(二)超额支付地下室水箱和屋顶水箱工程款。地下室水箱和屋顶水箱工程审定金额34万元,实际已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江苏南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8.89万元,超付4.89万元。
(三)室内装饰工程、地下室水箱及屋顶水箱工程工期延误
该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合同工期为2013年1月31日至5月15日,地下室水箱及屋顶水箱工程合同工期为2014年3月5日至4月10日。因建设单位中途对相关工程进行了设计变更及工作内容调整等原因,室内装饰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13日,地下室水箱及屋顶水箱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2015年3月10日,分别延期6个月、11个月。
三、审计处理及问题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南通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签证内容真实、认价合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对项目投资、质量、进度的全面控制。市残联积极整改,对多计决算费用予以扣除,对超付的4.89万元工程款已追回。
南通市审计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