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东方大道地面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7号(总第230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2-26 15:0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南通市审计局于2019年12月完成了开发区东方大道地面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开发区东方大道地面改造工程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实施,工程内容包括: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星湖大道~源兴路)完善,全长约2575米,宽62米,对高架落地匝道与地面道路交叉口进行改造;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景兴路~海宾路)改造,全长约3700米,宽70米,进行路面“白改黑”、上下匝道段路面拓宽,相应路段的雨污水管线及沿线配套工程同步实施。建设单位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公司。

开发区财政局审定工程概算12268.84万元,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资金。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工程主要参建单位招标情况

1.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景兴路~海宾路)段,经公开招标,由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设计,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监理,道路主体A标、B标、照明、交通设施工程分别由南通利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苏阳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慈航交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管线工程直接发包给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合同价16.51万元。

2.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星湖大道~源兴路)段,经公开招标,由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南通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道路主体、照明、交通设施工程分别由南通市第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东方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风顺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中标施工。管线工程直接发包给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实施,合同价8万元。

(二)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景兴路~海宾路)改造工程2016年3月19日开工,2017年12月29日竣工验收;东方大道地面道路(星湖大道~源兴路)完善工程2015年12月30日开工,2017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均评定为合格。

建设单位编制该项目竣工决算金额为8231.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839.44万元、与工程相关费用392.49万元。

三、审计结果

经审计,建设单位多计决算金额17.98万元,该项目竣工决算金额应为8213.95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招投标管理方面

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未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实施,合同价104.2万元。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对部分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行为进行考核,涉及金额17.18万元。

2.建设单位竣工决算中未扣除施工单位多领用的甲供路灯材料0.8万元。

3.建设单位对工期管控不力,导致照明工程普遍超计划工期,其中:景兴路~海宾路段的照明工程延期474天,星湖大道~源兴路段的照明工程延期680天。另外,景兴路~海宾路段工程B标段因变更导致工期延长,合同双方未及时办理工程延期审批手续。

(三)建设资金管理方面

路灯采购合同约定,路灯供货单位需按合同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收取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51950元。

对上述问题,南通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整改。目前,建设单位对多计决算金额已予扣除。

南通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