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通海产业园启动区吹填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16号(总第187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1-06 12:0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审计局对通州湾通海产业园启动区吹填土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工程经通州湾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建设。地点位于原如东鑫磊滩涂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区域,面积452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将该区域吹填至85高程3米,吹填土方约655万立方。示范区财政批准概算9330万元。

建设单位为通州湾示范区临港产业园开发办公室(原南通滨海园区通海高端制造产业园开发办公室)。

经竞争性谈判,设计单位为南通市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经公开招投标,工程监理由镇江市兴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实施;施工分两个标段实施,分别由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金额分别为2831.75万元、3450.22万元。

工程于2014年4月1日开工,同年8月21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审计结果

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总金额为5736.29万元,经审计,核减88.15万元,核定工程结算金额5648.14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因多计工程量、高套材料价格等原因,对施工单位多计的88.15万元予以核减。

(二)虚报和补办签证

合同价中按暂定费率列入的施工交通费等签证均在审计过程中补办,且其中通海大道北侧一条临时便道实际由通海大道六标施工单位实施,不属于本次施工内容,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均签字盖章认可,虚报施工金额18万元,审计已核减。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签证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签证;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现场签证关,确保签证内容真实、准确,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对上述问题,相关单位均予以认可并纠正。

南通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