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绩效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1号(总第182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9-11 16:4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审计局自2017年2月至4月,组织实施了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洲湾示范区2014年至2016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绩效情况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维修资金管理采取“业务由代管部门管理,资金由财政管理”的模式。崇川区和港闸区(以下合称主城区)、开发区(含苏通科技园区,由开发区代管)、通州湾示范区分别由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物管中心)、开发区规划房产局、示范区房地产管理所代管。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公司或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城区由区主管部门审核抽检,市物管中心最终确认付款。开发区、示范区由其代管部门审核并付款。

2014年至2016年,主城区交存维修资金76373.48万元,产生利息收入12355.1万元,同期支出3441.57万元,截至2016年末,余额合计190116.93万元;开发区交存维修资金26474.97万元,产生利息收入2626.35万元,同期支出302.62万元,截至2016年末,余额合计50593.57万元;示范区交存维修资金333.67万元,未有利息收入及支出,余额合计333.67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

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交存率较高,保证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正常维修和应急维修处置。通过开通资金使用应急通道和资金查询通道,解决资金“使用难”和“查询难”的问题,方便业主使用和及时了解资金结存情况,提高了资金管理透明度;存款结构逐年优化,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资金交存及时,存量充裕

主城区、开发区、示范区维修资金及时交存率达99%。以主城区为例,至2016年末,维修资金累计结存190116.93万元,其中5年以下房龄的结存维修资金占60%;6-10年房龄的占28%;11-15年房龄的占7%;16年以上房龄的占5%。(具体余额如下图)

至2016年末,维修资金余额为初始交存额90%以上的业主占96.51%,为初始交存额50%-90%的业主占2.75%,只有0.74%的业主维修资金余额小于50%。

(二)支出平稳,年利息收入足够保证维修支出

以主城区为例,2014年至2016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分别为829.55万元、1173.82万元、1438.2万元,同期维修资金利息收入分别为2788.31万元、4915.44万元、4651.35万元,当年维修资金支出占利息收入比例分别为30%、24%、31%。分析结果表明,主城区维修资金利息收益已足够支付每年的维修资金支出。

开发区、示范区的房龄结构整体较新,维修资金收支情况好于主城区。

(三)资金使用审核拨付时间较长,现场抽检率较低

经抽查2016年主城区维修资金申报使用情况,2016年主城区共发生维修999次,平均每次维修费用1.45万元。从编制维修方案到付款平均需要163天,其中审核付款平均所需时间为30天,超过30天的共358次,审核付款时间过长。

审计抽查维修项目50个,区审核人员现场抽检的只有9个,现场抽检率仅为18%。

(四)资金交存标准较低,支出占比居中上水平我市现行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与其他五市相比,仅高于扬州市,低于南京、常州、徐州、临沂四市;2016年维修资金支出占年末余额比率高于常州、徐州、临沂三市,低于南京、扬州两市,比率居中上水平。

项目

南通

南京

常州

扬州

徐州

临沂

交存标准(元):

多层住宅(含公寓、别墅)

50

70

60

30

60

70

高层住宅(含小高层、带电梯的多层)及非住宅

80

120

120

45

90

110

2016年末资金余额(亿元)

19.01

84.65

41.09

14.07

14.29

31.16

2016年维修支出总额(万元)

1438

9000

1560

1125

176

183

2016年维修支出占2016年末余额的比率

0.76%

1.06%

0.38%

0.80%

0.12%

0.06%


(五)居民对维修资金政策知晓度偏低

审计随机选取100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市区居民对维修资金的知晓率不高,“不知道”和“不完全了解”的占49%;对如何查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知道”和“不完全了解”的达81%;对申请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程序,“不知道”和“不完全了解”的占82%;有5人反映,曾自费维修屋顶、外墙等公共部位;另外,被调查的居民中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继续交存持否定态度的占64%,意愿不是很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城区、开发区少数房产未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主城区文峰城市广场13幢楼(商业),面积538.4平方米,产权初始登记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属于住宅小区内商业用房(非住宅),未按规定申报交存维修资金计24228元;开发区星苏花园13幢(非住宅),面积927.43平方米,产权初始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未按规定申报交存维修资金计41734.35元。

(二)主城区部分维修资金专户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

主城区城南东苑1-10幢等15个统支账户初始交存金额22.3万元,现余额为0;启秀花园、城南小苑、小石桥花苑等147个账户初始交存金额495.04万元,现有余额74.91万元,占初始交存金额的15%。

(三)开发区未将维修资金增值收益1906.98万元纳入专户核算

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开发区财政局将维修资金用于财政中期流贷配套存款,存单利率上浮部分的利息收益用于抵减贷款成本,未纳入专户核算,涉及维修资金利息收入1906.98万元。

(四)开发区部分维修资金未分户登记。开发区尚有2015年6月鑫湖国贸交存的178.57万元、2016年1月世茂新纪元公司交存的74.47万元、2012年3月妇儿乐城交存的3.41万元维修资金未分户登记。

(五)示范区维修资金未单独设账核算、未计利息

2016年末,示范区维修资金余额为333.67万元,在预算外账核算,未按规定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专户银行存储,单独分账核算并计算增值收益。

针对上述问题,市物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正积极采取措施整改。针对少数房产未交存维修资金的问题,市物管中心正加紧催收;对部分维修资金专户余额不足30%的小区,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告知,维修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并按实际支出额按户分摊;开发区管委会正在将未纳入专户核算的增值收益纳入专户并重新分配到户;示范区管委会已经申报办理财政专户用于核算维修资金,目前正在审批中。 

南通市审计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