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南通市审计局于2018年3月完成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B区管理大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及概算情况
该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立项,开发区总公司具体实施。建设内容包括保税区B区审批服务大厅和管理用房,占地约15亩,建筑面积约23700平方米。项目概算11320.59万元,所需资金由开发区总公司负责筹集,最终由开发区财政承担。
(二)工程建设情况
该项目建筑主体、室外总平、室内装饰等工程和室外幕墙工程的设计由开发区总公司直接委托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经公开招标,南通市顺捷工程建设咨询公司负责项目监理。
经公开招标,该项目建筑主体、幕墙、冷热泵、裙房室内装饰及3-12层室内装饰等工程分别由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蓝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金安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南通市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江苏雄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室外道路围墙工程经邀请招标,由南通惟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绿化工程由开发区总公司直接委托上海秀领瀚禾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电梯及钢制型材玻璃门等设备及材料通过政府采购确定。
二、审计结果
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竣工决算金额11929.96万元,审计核减1486.15万元,核定金额10443.81万元(不含未送审的20KV主备进线及变电所安装、20KV进线供电管道2项电力工程,合同价共计786.96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分工程子项未公开招标
开发区总公司将建筑主体、室外总平及室内装饰等工程设计直接委托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合同价分别为166.25万元和70.78万元;室外道路围墙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南通惟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269.95万元。上述两项均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二)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审计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材料认价、竣工图及建设单位相关说明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结果,发现施工单位采取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费用、虚报工作量等手段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486.15万元,审计予以核减。
(三)电力工程未送审、室内装饰工程送审不及时
截至审计时,20KV主备进线及变电所安装、20KV进线供电管道2项电力工程未送审;3-12层室内装饰工程已于2013年12月15日竣工,但至2016年8月底送审,送审不及时。
对上述问题,建设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正在整改;对未送审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报送结算,确保工程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南通市审计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