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第一实验小学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4号
(总第215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3-19 10:2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审计局对通州湾第一实验小学(以下简称“通州湾实验小学”)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及投资估算情况

该项目经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建设,规划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设备、电气、室外配套、教学设施等。通州湾示范区财政批复投资估算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和国有公司融资。

(二)工程建设情况

土建、安装、室外配套(以下简称“主体工程”)由通州湾示范区建设环保局组织实施,南通滨海园区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合同发包人。10KV进线及配电工程由通州湾示范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报告厅装饰、空调、厨房、办公设备、教学设施等由通州湾实验小学组织实施。

主体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为无锡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江苏深远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理经公开招标由南通金大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实施;供配电工程直接委托南通通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其余子项均按要求进行了招标或政府采购。

该工程于2014年5月21日开工,2015年9月整体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审计结果

根据合同发包人、通州湾实验小学等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资料汇总,工程竣工决算送审总金额10334.86万元,审计核减1751.48万元,审定金额为8583.38万元,核减率16.94%。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1.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通过审阅招标文件、合同、图纸、送审结算书等,结合现场踏勘,审计对送审的主体工程、供配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施工单位以多计工程量、多计费用等方式多计工程价款1671.88万元,审计已予以核减。

2.建设单位多计财务费用60万元、监理费19.6万元,审计在财务结算时已予以核减。对照审计审定金额,建设单位超付工程款68.3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超付48.75万元,监理费超付19.6万元,审计已要求建设单位尽快追回多付的款项。

(二)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

该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开工建设,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审计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规范工程建设程序。

(三)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标

主体工程合同金额8000万元,采取单一竞争性谈判由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供配电工程合同价168.24万元,直接委托南通通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实施,未经公开招标。上述行为不符合《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审计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范工程招标程序。

(四)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不规范

审计发现,项目建设主体不明确,无扎口管理单位,资金来源和拨付不明晰,多账户拨付资金;未明确决算编制主体,决算报送迟缓、资料不完整;未按监理合同对总监出勤情况等进行考核,奖罚条款流于形式。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完善制度,统一扎口管理部门,强化过程考核。

(五)监理单位职责履行不到位

审计发现,经监理确认的部分竣工图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结算初审把关不严,导致工程结算审计核减率较高。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促使监理单位履职尽责。

对上述问题(一),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均已确认并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建设单位正在整改中。

南通市审计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