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通科技产业园专用电子厂房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18号(总第189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1-07 09: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审计局对苏通科技产业园专用电子厂房一期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立项情况

该项目经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工程位于苏通科技产业园江达路西侧、海亚路南侧、纬六路北侧,建筑面积10675平方米,批准总投资11540万元,由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自筹建设。

(二)主要参建单位

项目设计直接委托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经公开招标,工程监理由南通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实施;土建安装、智能化、暖通设备安装、桩基4个子项分别由南通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南通神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经邀请招标,景观绿化、试桩及亮化3个子项分别由南通凯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通神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鸿基照明电器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电梯、冷水机组、蓄冷水罐等设备通过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分别由江苏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顺普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供货。

20KV进线电缆和变电所直接委托南通通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项目于2012年12月5日开工,2014年4月29日竣工验收。

二、审计结果

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竣工决算金额11375.29万元,经审计,核减593.07万元,审定工程决算金额为10782.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0005.36万元,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为776.87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93.07万元

建设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为9205.88万元,因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和人工单价、重复计取有关费用等原因,审计核减金额593.07万元,核定金额8612.82万元。

对上述问题,建设、施工等实施单位均已确认并纠正。

(二)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投标。主体设计、20KV进线电缆、变电所直接委托相关单位实施,合同价分别为40.31万元、1349.9万元、3454.07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一)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的规定。审计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供电工程设计合同约定费率偏高。进线电缆、变电所两项工程的合同均约定设计费率为4%。审计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12年修订本)并结合实际设计成果资料,计算设计费率分别为2.39%、3.49%,约定费率偏高,相关费用审计已核减。

3.超付进线电缆工程款。控股公司账面已支付进线电缆工程款1070万元,审计核定金额为992万元,超付78万元,控股公司已追回。

4.部分材料设备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品牌、型号等要求采购,后由建设单位补充认质认价,影响了工程总价和审计进度。审计要求控股公司加强对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规范认质认价行为。

南通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