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属国有企业不动产出租出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17年第17号(总第188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1-07 09:2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审计局对市属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出租出售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共涉及市属国有企业75家,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集团7家(不含粮油集团和盐业公司),市财政局监管企业68家。

(一)市属国有企业房产情况

至2016年底,上述75家企业中,34家企业有房产1309处,面积2750369.52㎡,其中:自用901131.3㎡,出租1199502.43㎡,空置402846.05㎡,资产已授权给相关企业集团但仍由原产权单位使用63311.7㎡,在建未交付使用房产141379㎡(市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职工宿舍等其他房产42199.04㎡。

(二)市属国有企业土地情况

至2016年底,上述75家企业中,13家企业有土地297宗,面积12828379.23㎡,其中:自用7243066.63㎡、出租3041758.75㎡、搬迁或待拆迁土地1017351.98㎡、处于修复状态等其他土地1526201.87㎡。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国有企业对不动产监管不力

有的集团层面未制定不动产租售管理制度;有的集团虽制定了不动产管理制度,但未严格执行;有的集团未能对部分所属子公司的不动产交易进行有效监管,存在监管盲区;有的集团对房产出租审批权限进行了规定,但实际未执行到位。审计期间,部分集团已开始起草出台相关管理制度。

(二)部分企业在不动产出租过程中违规操作

1.大量不动产出租业务未纳入市级产权交易平台实行公开招租。2014年10月,市国资委和市政务中心联合出台了《南通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年租金2万元以上或营业用房建筑面积40㎡以上、居住用房建筑面积100㎡以上的房产租赁,必须统一进入市交易平台公开确定承租人。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大量符合准入条件的房产租赁交易,未按此规定执行。

2.部分企业违规出租形成损失。存在先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再履行集体决策程序、违背公开招租结果将某店面房低价续租给不愿腾房的原承租户、部分店面房租金严重低于市场租金水平、部分房产合同约定出租面积小于实际出租面积,形成租金损失等问题。

3.部分企业放任承租方违约转租或违章搭建获利。审计调查发现承租户违约转租或违章搭建转租获利问题比较普遍,而作为出租方的部分企业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4.大额欠缴租金未及时收回。截至2016年底,9家被调查企业共欠收房产、土地租金3021.87万元。

5.部分不动产被无偿占用。产控集团8宗100591.94㎡土地和9处1482.42㎡房产被原改制企业、原改制企业职工或原承租户等无偿占用。

(三)搬迁土地处置迟缓,部分对外出租土地存在二次搬迁补偿风险

产控集团先后组织实施了江山农化、醋酸化工等企业的退城进园整体搬迁,从2009年到2015年逐步接收并管理这些企业腾出待收储的国有土地。截至2016年底,产控集团共管理搬迁土地43宗140万㎡,账面反映搬迁成本共53亿元(其中财务费用13亿元)。目前除姚港化工区土地正在进行土地修复、柴油机和狼山钢绳土地已完成修复外,其余土地尚未启动修复工作或仍处于前期环境污染评估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搬迁成本将持续增长,并影响搬迁土地的处置进度。部分出租搬迁土地到期未能收回或被承租企业违约转租,存在二次搬迁补偿的潜在风险。

上述问题,市国资委、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和企业正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南通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