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人防工程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5-23 11:1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7年第4号(总第1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南通市区(崇川区、港闸区,下同)2013年至2015年人防工程管理情况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至2015年,市民防局严格落实人防工程应建必建要求,截至2015年末,市区人防工程保有量达到国家二类人防城市的要求;落实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的要求,收入全部缴入财政专户。积极组织人防平战结合收入(人防工程使用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三年来,人防平战结合收入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按照2013年施行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人防工程出租期限不得超过3年,因此合同约定的缴款年限较以往大幅缩短,按收付实现制核算的租金收入减少明显。

二、审计结果和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指导方针,高度重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积极探索人防工程管理使用的创新理念和方式方法,提高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率,较好地发挥了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市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南通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管理规定》《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从2007年起,新建人防工程在竣工验收前都需编制《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重视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不断探索人防工程管理创新举措,形成了“南通模式”,以确保人防工程战备效益为底线,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社会效益,提高人防工程使用率。

(二)人防工程防护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民防局作为全市人防工程的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局编制《南通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13-2020)》,完成了《南通市城市人防工程规划(2013-2020)》修编,严把兼顾人防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关。先后结合广场绿地和小区预留地补建人防工程4处,面积1.2万平方米,提供地下停车位400个,既解决了部分老小区居民防护工程不足,又缓解了停车难的矛盾,同时也充分开发利用了地下空间资源;注重吸引多元化投资建设人防工程,我市钟楼广场综合改造人防工程建设,采用“投资—建设—经营—归还”的模式,共吸引民间资本近5亿元,建成包含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近6万平方米,提供机动车泊位350个,非机动车位约6000个。

(三)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结合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调整优化闲置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模式,盘活一批老旧人防工程,为居民提供停车泊位、医疗服务、社区配套用房等;针对政策性用房人防工程使用率不高的现状,制定了《拆迁安置小区人防工程移交社区使用管理办法》,将拆迁安置小区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权移交给区级政府统一管理使用,实现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三统一。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人防工程设施损坏,影响功能。审计抽查发现,部分人防工程消防设施被人为损坏,少数老旧人防工程积水严重;个别人防工程人防密闭门被开发商私自拆除,影响战时功能。

(二)部分小区配建的人防工程被开发商变相出售。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小区配建的地下人防工程停车位被开发商变相出售给小区业主,非法获利。

(三)部分地下人防工程租金标准执行不严,或被无偿占用。少数地下人防工程出租租金未按规定标准收取,有少数地下人防工程由于消防安全等原因无法进行物理分隔,被租用者无偿占用。

(四)出租未经充分的市场竞争,租金偏低,存在加价转租的情况。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地面人防工程招租主要采用在市民防局网站发布招租公告以及在出租资产门口张贴招租公告的方式,由于其网站浏览量的局限以及张贴公告的易破坏性,部分项目报名参加竞租的为原承租人一人,且以底价成交;34处非建设单位租用的地面人防工程中,有16处存在转租现象。

上述问题,市民防局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设法修复设施损坏、影响功能的人防工程。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损坏及时整修;对现租用人防工程的相关开发商进行约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存在转租地面人防工程的,责成原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办理使用权变更备案手续。

南通市审计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