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路(园林路南段)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2号(总第183号)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0-19 14:2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审计局对新城路(园林路南段)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及概算情况

新城路(园林路南段)工程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工程北起啬园路,南至裤子港河,长约2000米,宽6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涵、管线、绿化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估算14000万元,其中:前期费用估算6000万元,由崇川区筹措并实施(本次审计不涉及);工程费用估算8000万元,由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城建中心)组织实施,资金来源为市级城建资金。

市财政局报经市政府同意,确认该工程概算9048.81万元。

(二)主要参建单位

工程设计、检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南通市通佳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实施。工程监理经公开招投标,由南通精诚建设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实施。

经公开招投标,道路主体、交通设施、公交候车亭、绿化工程分别由南通市新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扬子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南通市恒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绿化造园开发总公司中标实施。

照明工程直接委托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实施,按现行定额下浮10%结算价款。其中:电缆、灯具等主材通过政府采购确定。

供电杆线迁移工程,根据市政府2008年第47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由城建中心直接委托供电公司实施。工程所需电缆、大型设备等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施工费用由供电公司组织招投标确定。

给水工程,根据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决定》(通委发〔1996〕3号)及工程合同规定,由城建中心直接委托南通市自来水公司实施,并按现行定额下浮10%结算价款,市财政按结算价的50%补贴南通市自来水公司。

工程于2009年10月开工,2010年12月竣工。

二、审计结果

城建中心报送该工程竣工决算金额7053.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08.6万元,与工程相关费用445.31万元。审计核减132.63万元,审定竣工决算金额6921.28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该项目道路、绿化、交通设施等8个单体工程,因多计工程量、高套单价、多计苗木数量等原因,对施工单位多计的92.96万元予以核减。

(二)多计与工程相关费用。因取费基数调整等原因,核减设计费18.5万元、监理费20.12万元、检测费1.05万元。

对上述(一)至(二)问题,实施单位均予以了确认及纠正。

(三)工程设计和检测未公开招标

该工程设计、检测由市城建中心直接委托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南通市通佳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完成,合同金额分别为183.91万元、61.44万元,均已超过《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一)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的规定。审计要求市城建中心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四)超付照明工程款及检测费

照明工程按合同约定进度已支付265.29万元,与审定价239.5万元相比,超付25.8万元;检测费用按合同约定进度已支付43万元,与审定价40.42万元相比,超付2.58万元。审计期间,城建中心已追回上述超付款项。

南通市审计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