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
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04 16: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4日在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袁鸿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徐惠民书记和王晖市长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单晓鸣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向32个部门和单位发出审计整改交办单,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按要求逐条逐项整改。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整改情况汇报。

截至2020年11月末,整改问题金额21.47亿元,促进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资产移交34.82亿元,追回公共资产6.68万平方米,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0.11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0.18亿元,推动专项资金6.26亿元补助到位,制订完善制度17项,对2名责任人员依法依纪处理处分。个别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

(一)关于非税收入135878.77万元未及时缴库问题。市本级、南通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和原苏通园区已全额缴库。

(二)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954.52万元未收缴问题。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全额上缴。

(三)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9205万元未及时分配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市财政局已分配拨付48851.77万元;未达付款条件尚未拨付10305.45万元;收回预算统筹安排47.78万元。

(四)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810.6万元未及时使用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已使用3690.13万元,余120.47万元年底前用完。

(五)关于市区因病致贫医疗救助资金800万元预算未执行问题。因市医保局与民政局、财政局正在研究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等政策,2020年1月至11月仅发放13户救助资金75.3万元。

(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2020年,市财政局对4家部门预算单位支出绩效目标开展了试编工作、对23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工作、对本级8项政府专项资金编制了绩效目标。同时在《关于编制2021年市本级预算的通知》中明确,部门预算单位所有职能项目、市立项目以及政府专项资金项目须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

(七)关于去年“同级审”发现的机械式车位建设推进缓慢未整改到位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纪委、市财政局、崇川区政府会商,进行分类整改:标准厂房等3个项目启动复建工作,2490万元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退还;3个安置房项目现有停车位能够满足需求,根据实际适时启动建设,1924万元保证金暂由崇川区代管;万科公园里项目因拟建位置高度不达标等原因无法建设,经建设单位同意,750万元保证金上缴市财政,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关于734.72万元结余资金挂财政往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市公安局、市纤维检验所等单位对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清理后剩余的338.08万元已纳入预算管理。

(二)关于1064.3万元非税收入及无需支付款项未上缴财政问题。市疾控中心开发区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中心血站已将款项全额上缴市财政。

(三)关于4个项目推进慢,影响资金绩效发挥问题。市大数据管理局3个项目、市商务局1个项目均已完工。

(四)关于违规编列开支编外人员技术资格挂靠费问题。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已于2020年8月停止支付资格挂靠费,该项目也不再编入2021年部门预算,并制定了《审图中心技术咨询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技术人员资质管理。

(五)关于违规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问题。指定的3家中介机构于2020年7月均已终止驻场服务并全部撤离,并于9月末完成了所有委托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同时制定发布了《南通市建设工程文件立卷程序与标准》,细化档案整理工作标准,增设服务窗口,强化业务现场咨询和指导。

(六)关于部分新购固定资产长期闲置问题。市住建局3家下属单位和市城管局的闲置资产均已使用。

(七)关于公租房租赁补贴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市住建局已追回违规发放的1.93万元补贴。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 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2020年目标值15%,2019年预计完成值10.8%的问题。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摸排,2020年有1567家规上企业统计入库,比上年增加492家;出台《南通市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意见》,推动战新产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快推进在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尽早达产达效。2020年力争完成小康指标值15%。

2.关于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2020年目标值56%,2019年完成值46.4%的问题。市发改委调整优化服务业结构,坚持传统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两手抓,重点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着力打造集聚示范区,2020年预计完成值48%,能够完成市委市政府《攻坚行动方案》困难指标目标实现率80%以上的工作要求。

3. 关于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比重指标,2020年目标值30%,2019年完成值14.3%的问题。2020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将高技术产品出口列入对各县(市)、区综合考评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绩效考评内容。市商务局对部分省级以上开发区确立了企业招引数量和出口总额目标任务,强化专项考核,对上积极争取目录调整。2020年预计完成值20%,力争完成市委市政府《攻坚行动方案》困难指标目标实现率80%以上的工作要求。

4.关于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指标,2020年目标值16%,2019年完成值12.84%的问题。市商务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重点企业做优做强;上下联动举办服务贸易专题招商会,促进项目落户;对上积极争取优化统计口径,鼓励跨地区经营企业提高本地业务办理比例。2020年预计能够完成市委市政府《攻坚行动方案》困难指标目标实现率80%以上的工作要求。

5. 关于森林覆盖率指标,2020年目标值23.04%,2019年完成值19.2%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挖掘国土绿化潜力,确保完成年度新增造林任务;总结经验,强化科技攻关,提高生态林质量和经济效益,严格实施森林资源保护,2020年预计完成值19.3%,能够完成市委市政府《攻坚行动方案》困难指标目标实现率80%以上的工作要求。

(二)市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 关于原港闸区3个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问题。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南通市工程总承包(EPC)管理导则》,对原港闸区未公开招标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将检测、设计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工程移交市城管局进行查处。

2. 关于部分招投标平台之间未能实现资源共享,存在监管漏洞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跨行业交易系统整合工作。同时,与市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初步构建了协同监管模式,确保招投标活动规范运行。

3. 关于通创区营船港森林廊道建设项目园林绿化暂估价占比达规定值的两倍以上问题。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市创新区管理办公室专题会议明确,对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加快施工图设计进度,合理编制工程标底,从源头上杜绝暂估价设置过高的情况;完善合同结算条款,严格控制项目资金使用。同时,以《南通市工程总承包(EPC)管理导则》为指引,优选项目实施单位,强化对暂估价内容的管理。

4. 关于产控集团部分土壤修复工程合同约定付款比例及履约保证金收取违背招标文件规定问题。产控集团对未竣工的4个地块尚未收足的保证金已收取到位。同时,制定了《产控集团(本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产控集团老工业用地修复工程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规范招投标行为。

5. 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两年以上投标保证金829万元应退未退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已清退246.94万元,余582.06万元将于年末清退结束,确实无法退还的将上缴财政。

(三)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用房移交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 关于91677.56平方米公益性配套用房应移交未移交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已移交66824.04平方米,1500.84平方米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23352.68平方米将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分别处置。

2. 关于未移交的文体活动用房中有3171.31平方米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变用途,对外出租谋利问题。被改变用途的文体用房已全部收回并按原用途使用。

3. 关于31座公厕未投入使用,1座公厕应建未建问题。至2020年11月末,24座已投入使用,3座即将投入使用,4座正由相关街道、物业公司及环卫部门协商推进中;1座未建公厕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审计

1. 关于部分省级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未按期完成问题。《启东市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修编)》已起草完成并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待省、市审核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2. 关于2个应急水源地水质不稳定问题。海安市对新通扬运河及其支流污染源进行了排查整治,对部分河道进行了清淤、闸控建设、水质自动站网建设,健全了预警机制。启东市编制了《应急水源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水环境质量专项执法行动,对上游河道进行疏浚,确保应急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3. 关于部分地下应急备用深井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市)、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应急深井规划和建设,开展周边污染源整治、完善水井维护和保养。海安市对全部水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通州区组织签订检测协议,定期开展检测;如东县新增6口深井用于应急备用。

4. 关于2个化工园区未对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监测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按照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已对如东洋口经济开发区、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重点排污企业开展了监测并公开监测信息。2个园区内相关企业也制定了监测计划并委托第三方定期监测。

5. 关于32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问题。相关县(市)、区积极开展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建设,落实“十个必接”“六小行业整治”,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逐步提高污水收集率。

6. 关于部分企业危险废物超量超期贮存,未及时处置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危险废物超量贮存的3家企业已完成整改;超期贮存的企业正在采取措施逐步处置,其中超100吨的企业已完成整改。

7. 关于省级专项资金2218万元未及时分配使用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已拨付1357万元;未达付款条件尚未拨付336万元;因项目终止,待省财政收回525万元。

(五)市区河道整治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 关于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至2020年11月末,189个未编制竣工决算项目中已完成编制66个,正在编制120个,待编制3个。86座未结转固定资产的闸(泵)站,16座已结转,其余70座待工程决算后进行账务处理。开发区未及时纳入整治项目计划的污染河道中1条已整治完工,1条已纳入2021年整治计划;3条绿化未达设计要求的河道已在结算费用中按实扣减了苗木工程量,相关部门和单位选择适应的水生植物进行补植,提升苗木成活率和整治效果。闸南一河整治工程绿化设计方案不合理、影响苗木成活及整治效果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

2. 关于部分河道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崇川区、南通开发区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提高巡河频率,强化考核问责,推动河长制落实到位。崇川区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大比武年度考核,推动问题整改。

3. 关于部分河道后期管理不到位问题。崇川区、南通开发区通过开展排口整治、实施断头河贯通工程等方式落实整改,受污染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水系不畅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对河面、河岸环境不佳的河道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强化检查、巡查,从严考核问责,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促进保洁管理到位。针对河道绿化养护责任未落实问题,市水利局与相关区专题会商,明确将裤子港河、南川河整治绿化管养工作分别移交给崇川区和南通开发区;市城建集团完成营船港上下游工程绿化管养工作移交;狼山旅游度假区已对管护范围内的河道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并修复了被破坏的绿化。

(六)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1. 关于922人重复参保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市人社局已暂停或清退企业养老保险34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88人。

2. 关于1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39.62万元问题。上述资金已全部追回。

3. 关于违规向98名已死亡遗属发放定期救济费32.29万元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已追回89名死亡遗属救济费29.66万元,其余9名死亡遗属救济费2.63万元正在催收中。

4. 关于通州区挤占挪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11.92万元问题。上述基金已全额归还。

(七)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 关于基层医疗服务未达到分级诊疗目标问题。市卫健委增建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扩大基层卫生机构覆盖面;深入推进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并加强卫生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2019年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总人次较2018年增加34.61万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比例、中心床位数以及病床利用率正在逐步提升。

2. 关于部分慢性病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不实问题。崇川区、南通开发区全面清查核实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至2020年11月末,责令31人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退回和处罚资金11.98万元;完成档案数据清理核实近10万份。同时两区与市卫健委联合升级了基本公卫服务软件系统功能,加强硬件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3. 关于部分中心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崇川区进一步完善药品进销管理制度,要求各中心通过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药物,严格按零差价销售,让利百姓;文峰卫生服务中心返利款未入账核算问题已被区纪委立案调查,2人受到政纪处分;对外承包的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营权将在协议期满后收回并实施新管理体制,确保服务站规范运营。南通开发区小海卫生服务站疫苗款已全额入账。

(八)市区公厕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1. 关于18座新建公厕未达到规划等级要求问题。市城管局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配建“四同时”机制,参与审定各类公厕项目建设方案;在公厕规划(2020-2035)中明确各地在执行公厕设计标准和公厕规划的同时,可根据现场条件等因素确定建设等级。3 座未设置工具间的一类公厕已全部设置到位。

2. 关于38座公厕长期闲置问题。至2020年11月末,19座闲置公厕已投入使用,12座即将投入使用,5座待水、电配套到位后投入使用,1座已拆迁,1座待道路接通后投入使用。

3. 关于部分公厕管护不到位问题。至2020年11月末,70座设施不全或损坏公厕中已整修68座,已列入拆迁计划1座,正在重建1座;44座打扫不及时公厕保洁均已到位;4 座小区配建公厕和5 座公厕第三卫生间均已对外开放;存在隐患关闭的1座公厕已完成拆迁评估,即将拆除。

4. 关于指引标识数量少且不规范问题。至2020年11月末,已新增1001块公厕指示牌,主要道路指示牌基本做到了每隔500米设置1处。

关于审计整改的后续工作,将从以下方面予以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提升管理力度,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做到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