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习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审党组〔2016〕15号
南通市审计局党组
关于刘习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习迅同志任社会保障审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徐灿明同志任外资运用审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外资运用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许维虹同志任财政金融审计处主任科员职务;
张凤英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任科员职务;
朱铮同志任开发区审计处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南通市审计局党组
2016年12月5日
抄送:省审计厅 |
南通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