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42/2022-00697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审计局 文号: 通审党组〔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06-20 发布日期: 2022-07-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耿佩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耿佩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7-04 17: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处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

耿佩云同志任派出审计二处副处长,免去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郭志娟同志任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宗新星同志任涉外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飞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银同志任电子数据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恒同志任派出审计一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黄文华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曹琳娜同志任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南通市审计局党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