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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政府出台制度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10-12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完善审计整改体制机制,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切实提高审计整改成效,近日,启东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启东市审计整改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审计整改主体、整改责任、整改内容、整改程序、保障机制、追责问责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促进审计整改得到全面落实。

《规定》强调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求,市政府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审计整改交办单,落实整改责任。同时对整改报告进行了细化,需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审计决定执行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责任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处理)措施等。

为根治“屡审屡犯、避重就轻、敷衍拖延”的“整改综合症”,《规定》明确了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主体是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同时指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

《规定》还明确了推动落实审计整改的五项措施,以及审计整改问责追责方式、程序和实施主体。

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