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南通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该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南通市审计局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该市部分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产生的大量废液未及时处置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督考核,督促相关运维单位积极处置超量贮存的危险废物,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对运维单位的考核办法”等建议。
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即审即改,发放提醒函督促运维单位迅速转运处置废液,同时出台上述办法对运维机构条件、人员管理、日常运维内容、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督促运维机构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蔡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