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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出台办法进一步细化审计整改工作

来源: 通州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12-17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查力度,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时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近日,通州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

明确整改工作职责。《办法》规定,由区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清单,区政府据此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审计整改交办单并明确整改要求。重点整改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结果向区政府督查室报告,并抄送审计机关。区政府在年末的区人大常委会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题报告。

明确整改监督方法。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审计建议采纳、审计移送处理及落实等情况。区纪委监委、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协助。各级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加强管理和指导。

明确追责问责方式。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区政府采取纳入督查督办、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等措施推动落实整改;对涉及制度和机制原因未能整改的重要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可以提请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完善制度办法。

明确整改结果运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监察内容,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

宋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