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共出具129份(其中:工程类96份)结算核定单,建设单位聘请事务所核减6376万元(其中:工程类6234万元),总送审金额212825万元(其中:工程类200533万元),经审计,纠正建设单位多计金额1659万元(其中:工程类1582万元);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及报告14份,总审定金额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