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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如东出台办法强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来源: 如东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字体:[ ]

近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如东县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从落实管护责任、 建立高效分类、完善相关管护配套、优化多元资金保障等方面,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2020年下半年,如东县审计局在原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县新店、大豫、河口等部分镇(区)存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该局及时向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切实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建议。该县政府高度重视,召集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镇(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并决定出台改革文件。

《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并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运营或供应单位管护责任,建立多元化、市场化和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相结合的高效分类管护机制,部署建立并完善相关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设施建设与管护同步落实的制度化市场化专业化管护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强调,要优化多元资金保障的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管护资金来源并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有效保障该县农村基础设施长效运行、促进乡村振兴。

孙如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