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2-11 10:5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南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站建设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制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进行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并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各项相关制度要求,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结合“七五”普法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审计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的宣传,积极深入社区、学校,引导公众学习、熟悉和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三是结合具体审计业务工作,向被审计对象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有效促进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改善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环境。

(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情况。在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我局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实施五级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对信息公开中的过错行为,坚决严格追责。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切实将保密审查和公文审核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明确新闻发言人,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   

(四)载体建设情况。我局结合审计公告制度实行了机关信息公开栏、互联网(政务平台、南通市审计局网站、新闻媒体网站等)、报刊公开为主,电视、电台和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的全方位、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至12月,主动公开信息2017条,其中机构概况35条、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规划计划总结5条、人事信息7条、公示公告24条、资金信息6条、统计数据及分析6条、信息公开制度6条、公开指南2条、年度报告2份、动态信息1920条。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除南通政务平台上公开外,19项审计结果通过市审计局网站、市政府网站便民服务栏目(便民公告)公告, 1个年度项目计划征集通过《南通日报》向社会公告;截至12月22日,在国家审计署网站、省审计厅网站发布审计动态信息412条,在《中国审计报》发布49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条,在《新华日报》发布9条,在南通电台(电视台)发布127条,在中国南通门户网站发布88条(含审计结果公告19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1条、在线访谈1次);在局机关南北电梯口设置公示牌,对审计执法依据以及审计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公示。审计工作中,我局还采取审计执法公示制、审计工作报告制、审计回访制、聘请特约审计员和廉政审计监督员等多种举措强力推行审务公开,实行“阳光审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被审计单位监督,使审计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强化审计职能,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其中:3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申请事项已主动公开的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投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对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复印等服务收费情况,投诉与行政复议数为0件。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网上互动不够等问题,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大互动力度。针对网站互动栏目的设置,进一步做好并加大信息公开互动,做好及时回复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兼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务信息业务的办理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升全体人员政务公开意识。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