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08-12 17:0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南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推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着力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站建设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制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使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各项相关制度,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审计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的宣传,积极深入社区、学校,引导公众学习、熟悉和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三是在日常审计工作过程中向审计对象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效促进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改善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环境。


    

(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情况。在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我局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实施四级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对信息公开中的过错行为,坚决严格追责。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切实将保密审查和公文审核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建立完善了新闻发布会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


    

(四)载体建设情况。我局结合审计公告制度实行了机关信息公开栏、互联网(政务平台、南通市审计局网站、新闻媒体网站等)、报刊公开为主,电视、电台和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的全方位、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至12月底,主动公开信息717条,其中机构概况20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2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2条、审计公告17条、资金信息2条、公开指南1条、其他669条。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除南通政务平台上公开信息外,17项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其中通过《南通日报》公告11项;在国家审计署网站、省审计厅网站发布审计动态信息669条,在《中国审计报》发布50条,在中国南通门户网站发布114条。审计工作中,我局还采取审计执法公示制、审计工作报告制、审计回访制、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聘请特约审计员和廉政审计监督员等多种举措强力推行审务公开,实行“阳光审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被审计单位监督,使审计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开放,强化了审计职能,确保了审计工作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投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对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复印等服务收费情况。共受理2件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全部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高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做到形式公开与内容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从注重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进行深化。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依托政府网站等载体扩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约束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