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02-19 13: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概述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南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推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着力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制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使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各项相关制度,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审计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的宣传,积极深入社区、学校,引导公众学习、熟悉和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三是在日常审计工作过程中向审计对象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效促进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改善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环境。(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情况。在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执行《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制度》、《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我局所有拟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对信息公开中的过错行为,坚决按照《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切实将保密审查和公文审核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建立完善了新闻发布会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   

  (四)载体建设情况。我局结合审计公告制度实行了机关信息公开栏、互联网(政务平台、南通市审计局网站、新闻媒体网站等)、报刊公开为主,电视、电台和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的全方位、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至12月底,主动公开信息95条,其中机构概况8条、法律法规1条、规划计划22条、人事信息7条、动态信息57条。

  主动公开的途径。除南通政务平台上公开信息外,32项涉及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其中通过《南通日报》公告14项,两项指标创历史新高;全年在国家审计署网站、省审计厅网站发布信息275条,在《中国审计报》发布88条,在中国南通门户网站发布125条;在局机关大楼两侧的墙壁上设置公示牌,对审计执法依据以及审计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公示。审计工作中,我局还采取审计执法公示制、审计工作报告制、审计回访制、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聘请特约审计员和廉政审计监督员等多种举措强力推行审务公开,实行“阳光审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被审计单位监督,使审计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开放,强化了审计职能,确保了审计工作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2年全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投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对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复印等服务收费情况。未遇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高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做到形式公开与内容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从注重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进行深化。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依托政府网站等载体扩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约束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