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2-11-17 11:46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南通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南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推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今年年初《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通政发〔 2008〕007号)下发后,我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贯 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着力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决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制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局先后制定并修改完善了《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制度》、《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我局还把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到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机制完善、责任明确、保障到位,切实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使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各项相关制度,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四五普法和《审计法》宣传,积极深入社区、学校,引导公众学习、熟悉和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三是在日常审计工作过程中向审计对象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效促进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改善审计工作环境。
    (二)明确审计机关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向
     1.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审计信息全部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今年我局继续在《南通日报》就重大审计事项向社会发布审计公告,并首次将同级财政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在《南通日报》上全面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2.明确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结合审计公告制度实行了机关信息公开栏、互联网(政务平台、南通市审计局网站、新闻媒体网站等)、报刊公开为主,电视、电台和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的全方位、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我局还建立完善了新闻发布会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
    3.明确信息公开的程序,我局所有拟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对信息公开中的过错行为,坚决按照《南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我局还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既保证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又要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全面落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我局组织人员参加了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保密局等组织的关于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网上信息发布等内容的专题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积极实施南通政务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我局结合机关职能,认真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南通政务平台上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审计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公示内容、审计承诺事项、审计工作纪律及监督举报途径、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投诉途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投诉途径等,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发布、更新、维护各项公开内容和审计工作动态等,每天由专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市长信箱批转的承办事项,并及时移交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截至 12月10日,我局在南通政务平台上共发布信息21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1条、动态信息188条、公开制度6条。
    3.积极推行阳光审计,实现审务公开。我局在局机关大楼两侧的墙壁上设置公示牌,对审计执法依据以及审计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公示。审计工作中,我局还 采取审计执法公示制、审计工作报告制、审计回访制、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聘请特约审计员和廉政审计监督员等多种举措强力推行审务公开,实行“阳光审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被审计单位监督,使审计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开放,强化了审计职能,确保了审计工作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