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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审计项目中工程建设领域应关注内容浅析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6-25 字体:[ ]

工程建设应包括立项、实施、竣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项目审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质量、投资、进度、后评价等各个环节,不仅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主责主业,债务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等也需要披露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对其他审计而言,工程建设只是内容之一,但在审计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经常不区分主次地将工程建设所有事项一并纳入,未根据审计目的及对象的不同做到有所侧重,审计结果不仅不能体现项目特点,也会因投入大量精力,造成顾此失彼,影响审计力量的合理分配乃至整体审计目标的实现。

对此,笔者根据自身的审计实践,针对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就工程建设领域应如何确定审计重点更好地服务于审计目标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

债务审计的目的在于通过全面核查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完成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因此,在债务审计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应紧紧围绕项目资金筹集是否存在违规融资、举债的行为展开。如,根据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没有稳定收益甚至零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不得以市场化融资的方式建设,更不能通过直接委托或打包等形式将投融资责任转嫁给企业承担;PPP、BT等模式必须名副其实,真正由社会资本参与合作建设,不得假借其名变相举债;公立医院、学校等无稳定收益的事业单位,不得进行举债建设等。审计应对此类项目的资金筹集情况重点关注,揭露其中存在的违规举债行为。

对于允许通过融资建设的项目,如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建设的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项目,应重点关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因为管理不善加大工程成本、增加政府债务负担。对类似的项目,审计应始终坚持“降低债务风险”这一主题,至于是否需要关注建设行为本身的合规性(如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是否存在借资质施工等)以及建设管理水平的高低(如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的管理是否到位等)等,也应围绕这一主题有针对性的延伸,不应片面地追求“大而全”,把跟债务问题毫不相干的事项都纳入审计范围。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本级财政及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完成政府预算收支任务完成情况的分析,促进资金计划合理安排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涉及建设资金的审计,应首先关注部门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是否与当年工程项目的数量、进度相匹配,在此基础上审查资金计划的执行。如发现执行率偏低,应分析其原因,是项目进度滞后,还是未按项目进度及时拨款或其他因素所致。若是项目进展滞后,需进一步分析是否存在因履行建设程序不到位使工程无法按时开工、随意增加工程内容导致工期延长、因质量不达标导致返工而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等问题;若是未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需进一步分析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进而影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对该类项目,审计不应仅满足于资金执行不到位等表面现象,还应进一步挖掘症结所在,助推预算编制及执行水平的提升。但审计范围不宜过度扩大,应紧紧围绕预算执行这一主题,否则必然会造成审计力量分散,影响项目正常推进。

企业审计

涉企审计类型较多,如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改革和转型发展审计调查等,但企业审计的基本目的都是通过聚焦企业的资产质量、政策落实、财务状况、运营绩效、风险防范,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因此,审计时,应区分不同业务类型的企业,分别确定工程建设关注事项,分析其在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中的作用。试举几例:

以项目代建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应具备从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代建管理能力。审计时可抽取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的代建范围,关注其所代建的每个环节及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管理。笔者认为,这是唯一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关注的审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其能否以过硬的代建管理水平在市场上站稳脚跟,赢得信誉,并以此拓展市场。

以施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在投标环节应善于合理利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游戏规则”以最优价格中标,但绝不能介入借用他人资质或出借自身资质、抱团投标、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施工过程中应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强化成本控制,避免人员窝工、材料过度损耗及违约赔偿;结算时应内容完整,杜绝漏项缺项。施工企业通过上述举措争取利润最大化,审计应重点关注上述措施的合规合法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应重点关注开发成本与效益,是否合理节约成本,取得预期收益;是否管理不善延长开发周期造成开发成本增加;结构类型、室外配套、小区环境是否有利于打开市场,满足购房者需求。若条件允许,可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类似楼盘的开发成本作对比,分析其中差距。

主营业务并非工程类的企业,如生产型企业建造的厂房、经营用房等,应借助专业技术力量,核查厂房的各项功能设计能否与生产、经营需要形成“最佳合拍”,并分析建成后的产出效益。至于上文提到的建设管理方面的内容,如审计期间工程仍在建设当中,可适当予以关注;如审计时工程已投入使用,可不予关注。

经济责任审计

无论是地方党政还是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均是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确定审计内容,其中,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是审计关注的重点。因此,此中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也应遵循这一原则。

一是项目决策方面,应选取事关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着重关注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决策内容的合规合理性,包括:项目建设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集体讨论;决策内容是否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如违背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原则,在没有土地指标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导致耕地流失、生态环境破坏;不顾地方财力状况,盲目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加重政府债务负担,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兴建楼堂馆所,影响党委和政府形象等。

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着重关注重大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以工期紧、任务重为由通过直接发包等方式规避招投标;任凭个人喜好随意发号施令,导致变更频繁,增加建设成本等。

三是项目建成后,应通过指标分析、走访调查等方式,结合项目后评价,关注项目建成后的使用绩效是否达到预期;对于使用率低下甚至长期闲置、将公益性项目用作办公等问题应重点披露。

上述问题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界定被审计对象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与营商环境相关的审计

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目的在于破除影响市场经营发展的不利因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将市场主体的发展动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因此,与营商环境相关的审计,应以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主要切入口。

具体到工程建设领域,以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为例,应关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以保函代替现金支付保证金、对小微企业的价格优惠等各项惠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从而提升企业参与的便利度;在招标和采购中是否设置非必要条件、隐性门槛进行区域和行业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合同条款是否存在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加重市场主体的责任等显失公平的问题。在项目实施阶段,应重点关注延迟支付、不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等拖欠行为,促进市场主体的合理索赔诉求及时得到回应和落实。对该类项目,审计应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角度,揭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分析深层次原因,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当然,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顺带发现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超额支付等违规行为,也不应轻易放过,在充分取证的前提下,可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发送审计建议书、线索移送等方式使违规行为得到处理。

总之,对于不同类型审计项目,工程建设审计应与各自的审计目标紧密契合,不应“贪大求全”,否则,即便审计报告内容再翔实,披露的问题再尖锐,也是脱离了审计目标,不能算是一次成功的审计。至于对工程建设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可以通过开展各项专项审计(调查)来实现,笔者所在地区的审计机关近年来针对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履职、河道整治、绿化建设、PPP模式下的工程管理等开展了各项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成果均得到地方领导及相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南通市审计局 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