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论坛 > 一家之言

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工作亟待规范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1-22 字体:[ ]

笔者在多地见义勇为基金管理情况审计中发现,见义勇为基金管理中存在慈善公益性支出不达规定比例、管理费超比例支出、投资存在潜在风险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公益性支出不达规定比例。根据规定,面向公众募集基金的慈善组织,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基金会的基金收入一般来源于年度募集款,加上基金结余形成的增值收益。审计发现,由于对见义勇为行为挖掘和认定工作推进不力,部分地方见义勇为基金会当年的支出远低于上年总收入70%的比例要求。二是管理费支出超出规定比例。根据规定,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10%。审计发现,由于公安部门对基金会监管不到位,有些地方见义勇为基金会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费用远超当年总支出的10%,个别地方擅自超出章程规定的支出范围,以宣传见义勇为业务为由大量购买印有基金会logo的宣传用品,而这些用品实际并未完全用于宣传见义勇为工作。三是结余资金投资存在潜在风险。根据规定,基金会可以通过委托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实现保值增值,但应当遵守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审计发现,由于基金会内控制度不完善,有些地方见义勇为基金会利用大额结余资金通过信托机构购买信托产品,但投资协议中约定不保本不保收益,基金投资存在潜在风险。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大力推进见义勇为事迹挖掘和认定工作。加快基金会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建设“市、区、街道”“县、镇、村”三级见义勇为工作组织,扩大工作覆盖面,不断提升见义勇为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做到发生即发现、发现即确认、确认即表彰,并通过基金会基层组织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持续跟踪关怀。二是公安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公安部门应切实落实对见义勇为基金组织的监管责任,着力疏通见义勇为申报和认定通道,对基金会大额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防范资金安全风险。三是建立完善基金会内控制度建设。促进完善基金会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范围,规范物资采购、支出审批、物资调拨等业务,对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财经纪律教育,不断提升规范意识和专业意识。

朱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