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2-05 15:0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等重大任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有力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党对审计法治工作的领导

1.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到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细化实化制度化。及时提请召开十三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审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同级审”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

2.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不断拓宽学法渠道,通过学法考试、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法律法规等形式,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创新开展月度“审计讲坛”活动,从国有企业风险防控、金融政策形势分析等方面开展系列讲座。

3.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审计执法全过程。继续用好法治宣传栏、社区普法行等载体,加强新修订《审计法》等审计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强化部门间联动协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和“法惠民安·治在江海”典型案例申报,“审计监督专员制度护航国有企业转型发展”项目获评“法惠民安·治在江海”金质示范项目。

(二)持续推进审计执法规范透明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等规定,坚持集体决策审计计划编制等重大事项,集体审定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工程审计意见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要求有效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作用,全程参与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经济合同审核等涉法事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健全项目执行后评估机制,从审计项目的目标实现、重点把握、程序遵循等方面,评估实施效果,总结经验,推动提升计划执行管理水平和审计工作质效。结合审计机关职责权限,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行权事项公开,加强动态管理。

2.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内,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责标准,细化审计容错操作办法,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在责任界定等环节落实好“容错”要求。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在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公示制度,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认真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制度,对重点审计项目做好现场跟踪服务,指导审计取证和问题定性;严格落实法治审理制度,定期通报审理结果,不断压实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各环节的执法质量控制责任。

4.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聚焦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审计机关梳理形成3个方面4类问题,做好整改并长期坚持。围绕重要问题及时上报、推动落实审计整改等专题,持续深入实施“四个一流”行动,33篇次重要审计结果获市领导批示。根据要求做好省委依治办书面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以及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专项清理等工作。

(三)持续推动审计执法质量提升

1.提升调查研究效能。深入实施“强研究、提质效”三年行动,把研究型审计贯穿于审计业务全过程。立项阶段,加大对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要资金的研究分析,提高立项的科学性、精准性;审前调查阶段,研究拟定“可能存在问题清单”,做到靶向发力;审计实施阶段,推行“审计三大员”特色制度,全面加强现场管理和过程指导;项目审理阶段,坚持“四清”标准及审计质量控制“七项要求”;报告出具阶段,探索审计建议撰写操作指引,确保审计建议既有高度、又能落地;成果应用阶段,起草审计成果利用操作指引,明确专报、线索移送等利用形式,多角度深挖审计成果。

2.强化项目统筹管理。坚持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全市驱动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作为年度重点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市县联动,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继续落实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进度市级月度通报、县级季度备案制度,强化过程跟踪检查,督促各项目按期高效完成。持续开展全市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活动,通报发现4方面16条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3.健全审计业务制度。修订并确定53种主要审计文书、审计文本及其参考格式,印发《审计业务手册》,同步向县级审计机关推行。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常见问题操作指引》,进一步强化日常法治审理工作,严控审计项目质量。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主持召开集中学习会,学习政策、法规、党纪。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全市审计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学法内容及计划,印发年度审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编制审计普法项目清单;年中,持续关注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听取制度修订、质量检查、整改销号等工作;年末,做好述法工作,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履职情况列入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并组织开展民主测评。

(二)全面提升监督效能与水平

1.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组织实施列入年度计划的32个审计项目,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68.89亿元,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金额56.18亿元。推动经济政策落地见效。开展驱动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科技、工信等16个部门、4个市直属园区和7个县(市、区)实施审计调查,揭示政策扶持资金兑付不及时、后期监管不到位、项目运营质态不佳等问题。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级2023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揭示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结余及往来资金未及时盘活清理、少数民生实事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等问题,提升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采购及使用情况、残疾人保障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揭示药品(耗材)遴选不严格、高值医用耗材使用不规范、残疾人之家运营管理不规范、惠农补贴发放不精准不及时等问题,推动出台制度41项,促进医院规范管理;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内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加强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管理。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行。对14名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导向,紧盯经济责任履行关键环节,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担当作为。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开展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及风险防范情况审计,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促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国有企业常态化监督。围绕营业收入等经营性指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聘用员工的合规合理性等四个专题开展年度日常监督工作。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开展公益性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揭示建设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制度、改进管理。

2.着力抓好审计整改。严格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完善审计整改认定标准。通过“信息化平台+多部门协同”模式,实行审计整改清单化管理,把牢“销号”关口。结合南通实践,拟定审计整改督查管理办法,印发民生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操作指引,做实做细审计“下半篇文章”。推动构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与人大、纪委监委、财政等形成合力,动态化、联动式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到位。

3.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深化财审协作,在审计项目加强统筹协作,共享审计报告、财政检查报告。加强检审协同,拟定《审计发现问题移送公益诉讼检察情形》,强化资源互补和成果运用。加强巡审协作,推荐业务骨干参加三轮巡察工作。拟定《关于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探索推动总审计师制度在市属国企落地生根。

(三)加强社会矛盾预防调处化解

1.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在审计工作中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办理和问题线索登记、甄别、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6件,依法合理回应群众需求。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继续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2.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纠错及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传达学习司法部发布的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对照查找审计执法领域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加以改进。严格执行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结合南通实际,从审计程序、审计评价、事实证据、定性定责、审计建议、整改要求等方面加强质量管控,确保不因审计质量问题发生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败诉。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及涉诉案件。

(四)切实强化执法能力提升

1.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全面实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员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加强对“两微一端”的监督排查,用好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等阵地做好舆论引导。严抓巡察整改,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强化整改工作的靶向性精准度。修订工作纪律规定,规范审计人员言行,对不担当、不作为、不在状态的干部,敢于亮剑揭短、纠庸治懒。

2.依法接受各类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巡察、司法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充分发挥特约审计员作用。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以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做好“同级审”审计结果的公告及解读,提高审计监督公开透明度。

三、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2024年,我局审计法治工作还存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影响改革推进、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揭示程度不够等不足。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起点统筹谋划审计法治工作,高标准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高质量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压实各级责任,切实提升审计业务质量,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