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如东县公安局审计科大力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有效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全年共对公安系统内9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建议27条,为推动全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服务和保障。
一是选定监督对象。充分发挥局党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按照局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议定人选开展审计,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执法活动财物管理等为切入点,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
二是做好审前调查。提前梳理被审计单位相关档案资料,深入了解其业务特点和工作重点,结合被审计单位主要职责,从资金、资产、资源等方面开展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三是严格审计流程。广泛征求意见,查阅有关资料,针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梳理审计重点;召开审计进点会,通报审计目标、范围和内容,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介绍;严格规范审计程序、审计数据统计、审计文书报告、审计意见建议,全面管控审计质量。
四是善于发现问题。通过实地走访、民主评价考察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通过核查记账凭证和账簿、盘点固定资产、检查扣押物品等手段,确保证据充分客观,并结合问题举一反三,在体制机制层面上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做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五是督促落实整改。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对账销号,主动对接被审计单位,提供面对面指导帮助,逐项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做到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对于不能即时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实时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如东县公安局顾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