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印发《南通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市级部门(单位)对拟用财政资金安排的新出台政策、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提升政策设立和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促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和节约使用。
今年上半年,南通市审计局在实施年度“同级审”中发现,该市财政局对重大政策和项目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未制定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此,审计提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事前绩效评估办法,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等建议。
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立行立改,结合工作实际,印发该《办法》,将所有需要市级财政资金及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安排的新出台政策和新增项目纳入事前评估对象。《办法》明确评估内容为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办法》还明确了由提出政策和项目的部门(单位)实施并报市财政局审核的评估工作机制,并将审核结果作为政策出台和项目设立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助力提升预算编制水平、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顾凯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