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审计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意见明确了建立业务协作、成果运用、整改闭环、组织领导、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6项推动工作协同和组织保障的机制,还明确了会议监督、情况报告、督促推动等3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监督机制,力求把财审协作落到实处,促进财政、审计双方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意见指出,要把审计监督的成果充分运用到预算安排以及财政政策的调整当中,视情况采取收回资金、调减预算、暂停拨款、终止项目等措施,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同时实行问题整改联动管理,审计项目实施之前,要与财政部门充分沟通,把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
在信息共享方面,意见进一步明确,经双方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就财会监督结果文书、处理处罚决定、审计报告、整改情况报告等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其他可以公开的资料进行共享。
朱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