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提升审计监督成效,确保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建章立制,有序推动整改工作。2022年,区委办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整改要求,并依托审计成果综合利用系统,建立不重不漏、全程可追溯的台账信息,对每个问题的整改实行全周期管理。同年,区政府制定《海门区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账销号的认定标准,切实把牢销号关口,推动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照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近三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达91.9%。此外,区委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制定了《海门区审计整改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制度,压实主体责任,针对被审计单位未完成整改的情况,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采取正式谈话的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并督促纠正,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分类施策,精准推动整改落实。区审计局每月统计审计整改情况,按照“谁审计、谁负责”原则,由审计项目实施科室对被审计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逐一审核,依照“完成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三种类型,客观审慎进行整改结果认定,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跟踪检查整改工作。通过前期沟通、实地检查、审阅资料、开展访谈等方式,对尚未整改销号问题进行逐项检查,对已销号的问题检查整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针对审计整改中出现的“疑难杂症”,通过邀请相关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共同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将审计整改纳入考核指标,对认定为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纠正并给予扣分,推动整改责任部门严肃落实主体责任。
多方协同,合力保障整改实效。区审计局每年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向审计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事项,对未完全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借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提升审计结果运用的层次。不断完善审计监督与纪检、巡察的协作配合机制,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巡察与审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探索建立海门区“1+9”监督体系的实施方案》,将专责监督体系、主责监督体系自上而下有机联系起来,构建分工明确、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杨忠平、顾灵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