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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审计整改 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完善罚没收入征缴制度

来源: 如皋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11-12 字体:[ ]

近期,如皋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修订完善《农林水利综合执法行为工作规定和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促进罚没收入征缴及时到位。

今年上半年,如皋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审计延伸中发现,市农业农村局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作出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共计195.12万元处罚金额未能执行到位,其中包括10万元生产经营假农药处罚和185.12万元生产饲料使用违规添加剂处罚。对此,该局要求执法大队采取措施,限期收回款项,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人,在收回195.12万元行政处罚款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层面查缺补漏,修订完善了上述《细则》。《细则》要求,行政处罚决定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把罚没款征缴到位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和内容,并与执法责任制挂钩。《细则》重申,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催缴,必要时适度增加对应缴未缴当事人的执法频率,确保罚没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到位。

汤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