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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如东出台文件规范省外来如土方利用工作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八部门联合印发《如东县省外来如土方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东城管发﹝2024﹞11号),有效规范省外来如土方利用工作。

2023年,如东县审计局在海启高速如东段取土坑回填复垦工程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取土坑复垦回填土源不合格,部分取土坑复垦回填土来源为地铁、房地产基坑开挖出土,同时存在用盾构土、基坑开挖土、建筑垃圾以及冲浆土等土源进行回填的现象。该局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取土坑复垦回填土源不合格问题的审计专报》,并建议县政府敦促各相关单位加强对客土来源的监管,严禁使用不合规土源进行土地整治回填,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该县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资规局加大对客土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并严格履行客土安全监督责任;县农业局、生态局、城管局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客土土壤污染监测工作,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各镇区、各项目建设单位优化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新增耕地质量达标。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上述《办法》,从土方需求立项、外来土方审核、土方源头监管、土方入境过程管理、县内运输及消纳过程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其中,明确要求源头土方须为原状土,不得掺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放射性废物等异物,不得有异味、异色,不得混入污染土壤;凡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项目的外来土方,均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客土检测工作,所有检测报告、土方转移运输台账由土方接收单位完整存档,纳入该项目档案长期管理。(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