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施行公交补贴政策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促进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然而,近期笔者在参与某县公交公司2018至2019年度公交补贴审计过程中发现,县域公交补贴政策的制定和考核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县级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公交补贴标准不够细化。补贴文件仅对不同类型车辆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如城市公交每车每年25万元、城镇客运每车每年5万元、镇村公交每车每年12万元、机动车辆每车每年10万元,没有细化到各类型车辆每年或每月要运行的趟次、里程等,补贴标准太过宽泛。
二是公交运行成本难以界定。公交公司缺少与政府补贴相对应的成本规定细则,对各公交线路的人车比、里程油耗、工资核定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难以核定公交运行成本的真实性、合理性。
三是缺少社会绩效考核细则。现行的公交补贴政策没有对社会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开通县域公交并提供补贴,根本目的是为了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只有将社会绩效纳入补贴考核范围,才能更好地督促县域公交司乘人员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细化县域公交补贴标准。政府在制定营运补贴标准时,对拟补贴营运车辆的站点、班次、频次、里程数等具体指标进行细化,据此形成基础数据并加以考核,进而确定补贴金额。二是制定合理的县域公交成本细则。公交公司应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合理的成本规定细则,形成与政府补贴相对应的成本核算细则。具体包括:管理人员与车辆、驾乘人员的比例、车辆里程油耗、人员工资确定、奖金考核基数、安全绩效等。三是建立并完善县域公交社会绩效考核机制。公交公司应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并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营运线路的科学合理性、受益群体覆盖面、安全性、经济性以及社会满意度上做文章,量化考核指标,做到服务有保证、执行有标准、考核有体系,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
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