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42/2020-01781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审计局 文号: 通审发〔2020〕91号
成文日期: 2020-11-18 发布日期: 2020-11-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 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 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11-23 16: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审计局、国资监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提升绩效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是审计机关和国资监管部门的共同职责。为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现将《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审计局和国资监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合作机制,合力推动本地区国有企业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

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和审计署、省委省政府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强化单位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南通市审计局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就协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达成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按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聚焦国有企业突出问题,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规范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揭示国有企业经营投资风险,加强协同联动,为国有资本安全运营和市属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各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统筹协调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专员作用,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企业审计处,市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考核分配处负责日常协作具体工作,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共同落实合作任务。

(三)定期会商事项。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每年就年度合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进行会商,重点交流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作相关事项,并针对全市国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联合调研,提出对策与建议。

三、协作内容

(一)制度共享。市审计局及时将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最新部署精神传达到市国资委,通知市国资委参加相关审计工作会议,让市国资委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要求。市国资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配合市审计局共同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健全体制机制,推动中央、审计署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要求在国资系统贯彻落实。

(二)队伍共建。市审计局与市国资委共同推动各地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在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中设置总审计师。市审计局及时将国家、省和市审计部门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信息告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每两年共同组织一次国资系统专题培训,促进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升。

(三)业务指导。市审计局与市国资委共同推动国资系统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市审计局每年及时下发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为国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提供参考,并着重加强对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的指导。

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专员在做好常态化监督的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帮助企业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强化“以审代训”,市国资委每年组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市审计局的审计项目,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

(四)合力监督。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合力加强对国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采用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开展监督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共同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合力促进国资系统内部管理水平上台阶。

(五)信息化建设。市审计局与市国资委探索构建审计基础数据平台,指导国资系统运用审计软件,助推大数据审计实践,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审计信息化工作交流和成果报送互联互通。

(六)审计整改。市审计局及时将国资系统相关单位的审计报告抄送市国资委,市国资委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审计局予以确认并销号。

四、协作机制

(一)审计项目互补。市审计局根据年初项目计划,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采用“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开展融合审计,优化审计资源,扩大审计覆盖面。市国资委督促相关市属国有企业及时将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报市审计局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单位自行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切实做到应审尽审,使审计工作既不缺位,又避免重复。

(二)审计成果共享。市审计局及时向市国资委提供最新的审计法律法规及会议文件、通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市国资委及时向市审计局提供国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资料。

(三)审计质量提升。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共同搭建审计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审计工作研讨及审计案例交流,逐步提高国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整体水平。


解读:《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协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