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16: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7月20日在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南通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落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市级财政预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履职,强化政策举措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市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强化政策支持,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基金、金融协同作用,着力推动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措施;出台“产业政策50条”“稳增长50条”等,强化市级政策支持保障;加快产业母基金、科创基金投资运作,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扩大财政金融产品业务覆盖面,支持企业发展。

——加强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使用管理,确保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统筹资金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安排2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三大过江通道、通苏嘉甬高铁、通州湾港区、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全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升城市能级。

——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质效。完成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全面覆盖“四本预算”;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向乡镇延伸;出台财会监督结果应用办法,构建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及成果应用办法,健全全流程闭环绩效管理;市本级部门单位的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云系统,实现国有资产全面监管。

一年来,审计部门不断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揭示力度,移送问题线索93件,正在立案审查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人。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审计整改交办单,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各地区就有关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22年12月8日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

一、市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级决算草案情况。市级决算草案显示,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77亿元,支出244.4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41.31亿元,支出364.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6亿元,支出1.4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1.66亿元,支出224.29亿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022年末,有97165.08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其中市本级63634.16万元、南通开发区6052.38万元、通州湾示范区21345.2万元、南通创新区5123.05万元、苏锡通园区1010.29万元。至2023年6月末,已缴库82843.72万元,余通州湾示范区14321.36万元未缴库。

(二)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1. 少数项目未实施、资金未支出。2022年,市本级安排南通开发区全民健身设施维护更新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未启动,资金未使用;安排通州湾示范区区域治水现代化水网建设及跨区联动专项考核奖补资金120万元,资金未使用。

2. 个别省级人才补助资金未及时收回。因人才离职,市财政局2021年11月拨付北京大学长三角光电科学研究院的省双创博士补助资金结余7.5万元仍滞留单位,未按规定收回。

(三)少数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2022年,因疫情影响、项目变更等原因,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南通市肿瘤医院医疗综合楼、苏锡通园区人民医院整体迁建等4个项目进展缓慢,当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7.3亿元至审计时仅使用1.02亿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1. 未明确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整改要求。2022年,市财政局对2020-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11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但未要求项目单位书面反馈整改情况,也未明确问题整改时限。

2.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不到位。截至审计时,除“2021年车辆购置税资金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021年G228饮西桥危桥改造)”项目外,市财政局未能有效组织和指导同级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对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五)部分往来和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

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中有市公安局结余资金6397万元,南通开发区财政局预算内专户、非税资金专户及民政专户有往来及结余资金2472.16万元,合计8869.16万元未及时清理缴库。审计指出后,市公安局和南通开发区已全部清理缴库。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市审计局对市民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含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同时在2022年下半年实施的部门领导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对市文广旅局等8家一级预算单位及15家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执行率低。因预算编制不科学等原因,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一期工程设计与监理(设备购置)项目预算71.4万元,实际未支出;市文广旅局2020年南通籍画家新苗展项目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仅0.99万元,执行率为9.9%;市图书馆2020年图书馆学研究项目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1.02万元,执行率为20.4%。

(二)部分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南通中学在2019年青少年航空班等3个专项中列支新生军训活动费等90.55万元;市侨联在2018年至2020年华侨文化宣传等12个专项中列支慰问费等30.83万元;市民防(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在2017年至2021年人防指挥自动化网络运行管理与维护费等5个专项中列支非项目差旅费等23.12万元。

(三)个别单位提前列支项目经费。为完成年度支出预算,2020年12月,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养老中心提前列支社区公益服务项目采购款81.84万元、电视电话会议室装修工程款14.18万元挂往来,实际于次年支付。

(四)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固定资产购而未用。因未按实际需求编制年度预算,市福利院历年采购的16.94万元洗衣机等69台设备闲置4至20年。

(五)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因市民政局审核把关不严,狼山街道三角桥社区、临江社区分别于2019年和2022年重复申报并获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8.53万元、24.32万元;9名已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同时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0.34万元。审计指出后,市民政局已全额追回上述资金63.19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2年,市审计局对省级以上开发园区2019年至2021年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各开发园区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特色产业和创新资源集聚,持续引领地方经济发展。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 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企业孵化成功率较低。开发园区现有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仍停留在提供场地等硬件设施上,引领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服务比较欠缺,入驻孵化企业及项目总量偏少,孵化成功率低。南通开发区现有的3家孵化器中2家无在孵企业,现有的3家众创空间未实质运行;苏锡通园区现有的1家孵化器和1家众创空间只有个别公司在正常办公。

2. 委托招商工作考核管理不到位。部分开发园区采取委托招商模式开展招商引资,但因中介机构选择较为随意、协议内容不完善、考核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委托招商成效不明显。2019年至2021年,海安开发区、如皋开发区、海门开发区、南通高新区、港闸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区等6家开发园区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招商信息中,有效信息占比均不足12%。

3. 少数对外投资及理财风险较大。南通开发区2家国企对外委托贷款2.26亿元、1家国企购买的非保本理财产品1.23亿元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均未收回;港闸开发区创业基金会对外投资的6家企业已到退出期、投资的1家企业未开业运营,投资款741万元未按约定收回。

4. 非标融资业务中向未提供实质性服务的中介机构支付服务费。抽查发现,海安开发区的1家国企在第三方中介机构未提供服务的情况下,2019年至2021年支付其咨询服务费823万元;如皋开发区在23笔融资租赁业务中,以联合融资租赁服务之名,向第三方中介机构支付高额服务费用3002.37万元。

5. 拆迁补偿款长期滞留房屋征收公司。港闸开发区4个村拆迁补偿资金60.16万元自2011年以来长期滞留在4家房屋征收公司,未拨付至相关村组。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开发园区管委会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南通开发区已收回委托贷款及理财产品本息1.2亿元,港闸开发区已督促企业拨付村组拆迁补偿资金29.99万元。

(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2年,市审计局对全市2019年至2021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通过建立项目督查、质量跟踪管理机制,推进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有序开展。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 部分项目选址不合规。抽查发现,启东、如东、海安、通州、如皋5个地区53个地块363.73亩,因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未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效衔接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相关已复垦地块无法耕种或存在被占用风险。

2. 部分项目虚增工程量或虚构土方来源。抽查发现,海安、如东、海门、启东、通州湾示范区、通州、如皋7个地区32个项目,通过虚增土方量、虚构土方来源、重复约定施工内容等方式,多计项目工程款750.76万元。

3. 部分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抽查发现,如皋、启东、通州、海门、通州湾示范区5个地区村级补助资金4900.26万元未下拨,567.18万元资金未专款专用。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地区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

(三)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2023年,市审计局对2021年至2022年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人才发展政策持续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成果明显,有效发挥了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 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因市级各部门人才政策持续优化,2015年出台的《南通市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不能有效覆盖现行政策需求,尚未修订。

2. 部分子项预算执行率低。2022年,南通创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紫琅湖领军英才项目扶持、知识产权兑现3个专项预算分别安排100万元、1450万元、80万元,因符合条件的项目数量少,预算执行率分别为0%、6.21%、25.94%。

3. 个别人才项目评审补助办法不够完善。江海英才项目实地考察评分标准不够细化,资助资金分期拨付比例无明确规定。南通创新区紫琅湖领军英才及创新创业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4. 部分人才项目评审考核工作不规范。南通创新区2021年3个紫琅湖领军英才创业项目不符合入选条件,申报单位评审时未按要求在创新区完成工商登记;市人社局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细则不够明确,2022年评审结束后无依据增补2家单位入选;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至2022年高校人才服务工作站考核不严谨,个别单项指标评分超出设定分值上限。

5. 多发放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职称奖励。因审核把关不严,市人社局多发放65名企业人才职称奖励20.9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

(四)市级学前教育投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3年,市审计局对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2020年至2022年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地区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幼儿园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办园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机制不健全。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均未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缺少监管依据。

2. 部分幼儿园班额超标。2022年末,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44所幼儿园473个班级中,有20所幼儿园120个班级人数超标。

3.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未上缴国库。2020年至2023年3月,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6352.02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其中南通开发区4995.11万元、苏锡通园区614.29万元、通州湾示范区742.62万元。截至审计时余额为1658.86万元。审计期间,通州湾示范区已上缴312.71万元。

4. 部分专项资金未分配。截至审计时,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2020年至2022年收到的省级和市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尚有316.53万元滞留区财政未分配。

5. 保安配备不符合要求。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有12所幼儿园聘用的19名保安年龄超过50周岁,不符合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地区及单位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2023年,市审计局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生服务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较好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惠企利民作用。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 公积金银行间备付资金调拨限额未经集体决策。市公积金中心未按“三重一大”要求对公积金银行间备付资金调拨限额进行集体决策。

2. 部分职工退休后继续缴存公积金。2018年至2022年,全市906人退休后仍缴存公积金,缴存金额2103.62万元,其中51人离退休提取公积金后重新开户缴存公积金。

3. 部分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不严。因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把关不严,2020年以来,有8人租房超限额多提取公积金10.67万元、7人购房重复提取公积金3.89万元。

4. 部分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因审核不到位等原因,至2022年末,4笔二套房贷款业务利率未上浮,贷款金额合计153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市公积金中心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已封存或注销相关人员公积金缴存账户,清理并追回多提取的公积金13.66万元,修正未上浮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并追回利息差1.19万元。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2年,市审计局围绕“节约财政资金、严防高估冒算”目标,规范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年总送审金额69.6亿元,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48份、审计核定单361份,指导纠正多计投资金额3.17亿元。同时,开展了轨道交通项目跟踪审计和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交通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在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城建交通计划中部分已实施项目未办理立项和可研审批手续。2020年至2022年,城建集团项目管理公司、南通飞鹤公交公司、通创投公司、狼山办共有6个已实施项目未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五山公司、狼山办、城建集团项目管理公司、水务集团共有13个已实施项目未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二)城建交通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机制未落实到位。2020年至2022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实施497个,实际实施474个,市财政局仅对其中126个重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计划中的其他项目,市财政局未督促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三)部分建设项目违规设置最低投标限价。审计抽查发现,市城建中心、城建集团项目管理公司、崇川区共有5个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违规设置了最低投标价(最低投标费率),对低于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不符合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

五、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至2023年,结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国有企业等审计项目,市审计局重点检查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促进国有资产资源安全完整、发挥效益。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 部分单位资产日常监管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市人防办、市侨联、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未对固定资产或库存物资定期清查盘点;市侨联2018年370.67平方米办公用房对外出租未公开招标;南通纺织博物馆1260.81平方米房产被13家租户占用,至审计时未清退。

2. 部分单位资产未入账核算。市侨联、南通纺织博物馆、南通艺术剧院计6154.1平方米房产未入账核算;市统计局、市侨联价值579.69万元的4个信息系统未入账核算。

3. 部分单位资产未有效利用。截至审计时,市养老中心1128平方米业务用房、公墓管理所1120.26平方米食堂、紫琅医院435.42平方米店面房、市统计局71.77平方米宿舍长期闲置;市福利院以前年度受赠的洗碗机等15台设备、市盲人按摩所(后并入紫琅医院)2014年受赠的1台空调未拆封使用。

4. 国有人防工程管理不到位。因日常监管不严,45处人防工程丧失战时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2处人防工程未经批准被擅自改造;1处人防工程公开招租流于形式,且被违约转租;5处人防工程资产使用费250.29万元未及时收取。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市人防办已修订完善物资管理制度,追缴人防工程资产使用费117.19万元;市应急管理局及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已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并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南通纺织博物馆、南通艺术剧院5747.1平方米房产已入账核算,纺织博物馆已就被占用的房产启动诉讼程序;市统计局已将3个信息系统564.72万元入账核算,闲置宿舍71.77平方米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国有企业运营及资产管理方面

1. 部分企业收入及资产核算不够规范。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轮驳公司财务与业务脱节,截至审计时,公司拖轮作业系统中有2019年至2021年525艘次作业记录未开票收费,另有部分作业未录入系统;城建集团2021年收到搬迁补偿款9189.76万元挂往来未确认收入,少计当年利润;通创投公司合同金额449067万元的人才公寓等已投入使用房产、34.77万元办公设备和46.7万元软件资产未入账核算。

2. 通创投公司对个别全资子公司未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通创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紫琅公园公司未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该公司实际由通创办负责管理、监督与考核。审计发现,紫琅公园公司部分工程存在肢解发包嫌疑;绿化移伐工程实际移植苗木数量少于应移植数量。

3. 通创投公司对紫琅科技城出租管理不到位。少收44家入驻企业租金830.98万元;少计1家入驻企业租赁面积60平方米;4家入驻企业违反合同约定将承租房屋转借;4家入驻企业擅自占用、改造公共区域,形成安全隐患。

4. 部分开发园区国企经营管理的房产空置率较高。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创业园二期2号楼0.38万平方米整体空置;南通锡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欧洲工业园1.7万平方米空置,空置率89.93%;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崇川开发区信创产业园20.65万平方米空置,空置率89.98%。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企业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港口集团轮驳公司已在系统中补录作业106艘次,并补开票确认收入586.17万元;通创投公司已补记租赁面积并追缴租金496.15万元,纠正入驻企业转借房屋及占用改造公共区域行为,将相关房产入账核算;相关开发园区企业已采取有效措施招引新企业入驻,苏锡通园区创业园二期2号楼已全部出租。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 少数地区新增耕地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启东市未建立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制度;如皋市各镇(街道)未及时制订新增耕地、基础设施等移交管护方案;通州区9个镇(街道)未制定移交管护方案,未签订后期管护责任书。

2. 部分耕地被抛荒,或“非农化”“非粮化”。海安、如皋、如东、启东、通州、海门及通州湾示范区7个地区,有559.61亩处于抛荒状态、27.64亩被开挖用于养殖或修建沟渠、217.69亩被硬质化用于场地道路建设、53.26亩被用于绿化或变为林地草地;崇川开发区有1109亩用于种植非粮作物、1009亩用于种植苗木、191亩处于抛荒状态;港闸开发区有4026.77亩用于种植苗木。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地区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崇川开发区1109亩已收回350亩种植粮食,191亩抛荒地已平整种植粮食。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硬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财政预算约束机制,实现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及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好重大项目保障和过紧日子等要求。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评价方法,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快预算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涵盖重点支出领域、主要共性项目等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项目滚动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二)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统筹管理,规范资金安排使用,切实保障人才、教育等政策有效落实。二是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进企业市场化转型,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资源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绩效,盘活用好存量资产,推动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健全项目执行跟踪机制,严格立项、招投标等建设程序,保障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担当作为,为我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贡献!

聚焦重点 与时俱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贡献审计力量